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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關於做好縣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幾項工作的通知

2018-06-01 11:47 來源: 合肥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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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縣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幾項工作的通知

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夯實長豐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基礎,加快推進平臺應用,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市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幾項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8〕80號)要求,現就近期深入推進我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幾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完善已認領的實施清單要素。縣直各有關單位對已認領的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開展“回頭看”,逐項修改存在問題的要素。

(二)優化事項流程。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共享化,開展受理頁面個性化表單定制,充分利用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和已共享數據資源,減少辦事材料提交。推動“業務量大、辦事頻度高、來回跑次數多”的政務服務事項流程再造,簡化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升網上辦事深度。

(三)開展“立即辦、馬上辦”事項應用。從“即辦件”中,挑選“申報材料簡單、審核環節簡單、受眾面廣”的事項,減少人工審批,開展事項“立即辦、馬上辦”建設應用。

(四)推進業務系統與市平臺對接。組織開展縣直各有關單位自建業務系統與市級平臺的有效對接,確保辦件信息實時交換。

(五)推進電子證照的建設和應用。結合“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需求,推進電子證照的建設和應用。

二、工作安排

(一)完善實施清單要素。縣直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對已認領的項目實施清單審核完善,重點審核完善主題分類不準確、清單要素漏填誤填等問題,提升實施清單要素質量。

1.確定業務骨幹。縣直各有關單位確定一名業務骨幹,作為本單位實施清單編制聯絡人員、培訓人員、初審人員,並負責本單位內部實施清單編制培訓、審核等工作(涉及單位見附件1)。

2.完善實施清單。5月6日前,縣直各有關單位開展本單位實施清單修改完善工作,填寫《政務服務事項及業務系統梳理確認單》《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重點要素確認表》(詳見附件2、附件3)並加蓋公章,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報縣政務服務中心(其中《政務服務事項及業務系統梳理確認單》需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

3.開展集中審核確認。5月6日起,縣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完善工作中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集中核查,逐項修改審核、確認。

4.錄入已認領事項。縣直各有關單位,對已認領的實施清單事項自2018年1月1日以來的辦件,必須在5月3日前全部錄入到政務服務網“智慧合肥”辦件系統中,否則,影響市對縣第一季度考核分值。此後,已認領事項辦件同步錄入“智慧合肥”辦件系統。

(二)推進電子證照管理系統的建設和應用。

1.開展制證工作。5月20日前,按照省級下發的證照目錄和數據規範,結合“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需求及省系統下發的證照目錄,縣直各有關單位完成省系統下發的證照目錄以外的其他證照數據採集,將本地電子證照制證數據接入市級大數據平臺,開展制證工作(電子證照應支持OFD板式文件、電子簽章和數字證書);將制證過程中産生的證照索引數據及時上傳至省、市電子證照庫。

2.開展與電子證照系統對接工作。6月20日前,縣直各有關單位完成自建業務系統與市級證照系統對接,同步開展電子證照的制證和應用。

3.建成常用電子證照庫。7月20日前,結合“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需求,縣直各有關單位配合建設常用電子證照庫。

4.推廣電子證照應用。12月20日前,縣直各有關單位同步推進全量證照信息入庫,不斷擴大電子證照應用範圍,實現跨縣、跨部門證照調用、驗證。

(三)優化辦事流程。目前,縣直各有關單位認領的政務服務事項均為統一樣式的受理表單,為進一步提昇平臺的易用性,需逐個事項優化流程。

1.優化受理頁面。根據各單位反饋的《政務服務事項及業務系統梳理確認單》,確定縣本級需要對接的業務系統,以及沒有業務辦理系統需要在市級平臺開發的事項清單。

縣直各有關單位逐個事項開展受理頁面定制工作,沒有內部業務系統辦理的事項,從辦件申請、受理、審核、制證等環節,逐一定制功能模塊;使用部、省、市垂管系統辦件的事項,由上級部門開展對接工作。表單定制需求確認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開發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2.提升網辦深度。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優化辦理流程,對標最優深度(最優深度對照表由市統一發放),提升已認領事項的網辦深度。對於無合理理由而又不願提升網辦深度的,單位要出具説明並加蓋公章,于6月6日前報送縣政務服務中心,由縣政務服務中心研究審核後,形成書面材料報縣政府批准。

3.開展“簡政便民”。縣直各有關單位要認真梳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所需申請材料,確定申請材料的法定依據。按照“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有效證照予以證明的一律取消,能夠通過信息共享或內部流轉解決的一律取消,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的原則,逐項逐條對申請材料提出清理規範意見,填寫《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清理規範表》(詳見附件4),于6月10日前報縣政務服務中心審核,並經縣政府同意後上報。

(四)開展“立即辦、馬上辦”事項建設應用。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從“即辦件”中,挑選“申報材料簡單、審核環節簡單、受眾面廣”的事項,探索通過數據碰撞核對,開展事項“立即辦、馬上辦”應用,填寫《首批開展“立即辦、馬上辦”事項清單》(詳見附件5),于5月4日前報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根據各單位確定的事項,向市申報開展“立即辦、馬上辦”應用建設。

(五)推進自建業務系統與市平臺對接。縣政務服務中心依據各單位反饋的《政務服務事項及業務系統梳理確認單》,于5月7日前,與市政務服務中心溝通,開展對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領導,細化工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統籌協調,週密安排部署,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抓好工作落實,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二是精心組織,確保工作質量。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全面組織對已認領政務服務事項開展“回頭看”,逐項完善事項實施清單存在的問題;結合“放管服”要求,優化辦事流程,提高網辦深度,減少辦事材料,切實“減證便民”。

三是落實責任,加快工作推進。縣政務服務中心要及時匯總每日工作情況,通報至各相關單位,對工作嚴重滯後的,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各有關單位年度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四是加強溝通,及時解決問題。縣直各有關單位在工作推進中要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信息辦溝通聯絡,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加快工作落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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