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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務公開“演進史”:政務主動公開力度越來越大

2018-06-13 09:32 來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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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務公開“演進史”
梳理近年多份工作要點發現,政務主動公開力度越來越大

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備要素。在日前公佈的《湖南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有著一系列新提法,如“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適時制定並及時公開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等。這些新提法的背後,是我省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推進的過程。

4月23日,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公佈了最新版共193名新聞發言人名錄,包括姓名、職務和聯絡電話等信息。不過,這僅僅只是湖南政務公開眾多環節中的一環。在《湖南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被放在第一條。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新舉措。

近年來我省關於“政務公開”的不同表述,也折射出湖南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理念的變化。

政務公開

理念不斷更新要求逐步細化

2010年的工作要點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切實加強主動公開,依法處理依申請公開,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

到了2012年,對於政務公開的要求變為“著力在‘深化’上做文章,在‘加強’上下功夫,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並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在一個月後,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又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準確、及時、全面公開政府信息”。

2016年,湖南同樣以兩辦名義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政務公開”前的表述從2012年的“深化”變成了“全面推進”。

2017年,“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又有了更加細化的定義。這一年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提出“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被稱為“五公開”,同時要求加快制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2018年,除了“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外,還要求“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圍繞‘放管服’改革推進服務公開”,“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解讀”,“圍繞社會重大關切加強輿情回應”。

總的來看,我省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深化、不斷推進,理念也不斷更新、與時俱進。

預算公開

及時讓大家知道政府的錢花在哪

2012年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還有一處公開要求十分吸引眼球。工作要點明確,2012年,省級要公開本級財政預決算,科目細化到“款”級,要公開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預算匯總情況;省政府辦公廳及省政府組成部門要公開本部門預算,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預算安排情況。

2010年開始,中央部門的預算公開大幕徐徐拉開。同年,湖南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開設了省級預決算公開專欄。這一年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探索財政預算公開的有效方式”。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意味著公眾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的錢花在哪了。但這只是第一步。

2011年,國務院進一步要求,中央部門不但要公佈部門預算和決算,還要公佈“三公經費”。彼時,公款消費成為群眾詬病的焦點,“花公款”一度成為官員的“特殊福利”。湖南緊隨其後,2012年,在公佈了當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兩個多月後,多家省政府組成機構公開了“三公經費”預算。

之後的幾年,湖南預決算公開工作不斷推進。到2016年,省級部門預決算公開率達到100%。2017年,12個市州及117個縣市區全部啟動了預決算公開工作,做到了除涉密部門外的全公開。同時,省財政廳也發文點名批評,部分市州、縣市區在對各級政府預決算進行公開時,對轉移支付情況和舉借債務的情況説明公開不完整。

在今年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對預決算公開又提出進一步要求:“推動市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全面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適時制定並及時公開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放管服”

八年前就開始探索相關改革

去年,湖南的“放管服”工作得到國務院督查組的點讚,這離不開湖南多年來在這方面的努力。早在“放管服”成為社會熱詞前,湖南就開始了相關探索。

在2010年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明確要求“全面清理行政職權,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繼續加強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辦事服務項目的清理,編制目錄,繪製流程圖,及時在政府網上公佈。”

2012年的工作要點中,湖南進一步提出“逐步打造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效能投訴、信息公開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型政務服務平臺,逐步做到一個部門、一級政府一個窗口對外。”同時還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精簡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重點清理投資領域、社會事業領域審批和非行政許可領域審批事項。”在這之後,湖南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保留省級行政權力3722項,各市州本級行政權力保留在3000項左右,平均精簡32%。

在今年的工作要點中,湖南繼續提出圍繞“放管服”改革推進服務公開,要求清理並公開群眾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它要求,條件變化的應在審批程序後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後的相關信息。(文/楊傑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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