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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進一步降低企業準營門檻

2019-12-05 07:2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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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12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唐軍、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長劉長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熊茂平介紹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通知》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國18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唐軍介紹,改革試點的主要政策安排有三方面:

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清單實行分級管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佈。

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規範企業經營範圍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持依法推進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制度設計還充分考慮了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改革效能。

熊茂平表示,依託“互聯網+”,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建立經營範圍表述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之間的對應關係,可以實現精準“雙告知”。依託“互聯網+”,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從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全流程“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可以優化辦事流程。同時,可以強化部門信息共享,最大程度減少企業重復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情況。

“證照分離”改革,也對加強信用監管、促進信用體系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加強涉企信息歸集共享。《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等,並依法向社會公開。

二是實行告知承諾制。《通知》規定,要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並記入信用記錄。

三是強化失信聯合懲戒。《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佈企業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劉長春認為,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具體落實過程當中,也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把法治的理念貫徹到改革全過程。(記者 羅珊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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