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定風正舉 依法治稅大道行——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稅務建設綜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戰略佈局,法治中國建設駛入“快車道”。
稅收在國家治理中起著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依法治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近年來,稅收法治建設循著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大踏步邁入全面深化的新階段,在推進稅收立法、規範稅收執法、強化執法監督、依法組織收入等方面都取得積極進展。
依法治稅理念深入人心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鍵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不斷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法治,這一中國社會各領域的“高頻詞”,具體到依法治稅領域也是亮點紛呈,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稅務總局黨組切實增強在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下做好稅收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密集出臺一系列制度舉措,使稅收現代化建設始終沿著法治軌道順利前行,讓依法治稅生命線深深紮根全國稅務系統。
沿著既定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稅務部門的依法治稅之路蹄疾步穩、有序前行。2015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的指導意見》制發,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的總體規劃和實現路徑;同年5月,《關於堅持依法治稅更好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見》出臺,要求各級稅務部門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切實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主動性;2016年12月,《“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發佈,堅定將法治作為“十三五”時期稅收改革發展的基本原則,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創新、廉潔和服務型稅務機關。
推進依法治稅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工程,不僅需要稅務部門全力投入,而且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各級稅務機關堅持法治思維、改革精神和創新思維,緊緊依託地方黨政機關,積極推進依法治稅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破除一系列體制機制障礙,使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真正在神州大地落地生根。
2010年3月,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了全國第一部省級地方性稅收法規——《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僅在當年,山東省各地市有關政府部門便提供綜合治稅信息131萬多條,其中涉稅信息33.57萬條,新增稅款10億元。
截至目前,山東、海南、青島等省(市)由省級人大出臺了稅收保障條例,河北、遼寧、江蘇等省人民政府出臺了稅收保障辦法,對各部門綜合治稅、協稅護稅以及提供各類涉稅信息的職責作出規定並加以剛性約束,為依法治稅提供規範化、制度化保障。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依法治稅的終極目標,就是要讓稅收法治成為徵納雙方共同的內心認同。
為實現這一目標,廣大稅務幹部不斷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治稅能力,自覺維護稅法尊嚴和權威,將法治思維深深植根于內心深處,將法治精神緊緊貫穿稅收工作始終。“五年來,明顯感覺我們的日常執法更加坦蕩了,知道哪些事項可以做、如何做,執法的邊界、流程以及需要承擔的責任都非常清晰。”江蘇省如皋市地稅局長期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的稅務人員傅海虹説。
落實稅收法定取得新進展
“凡屬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財稅體制改革與其他領域改革緊密相連,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矛盾問題和風險挑戰前所未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緊迫性也愈發凸顯。
2015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以2761票贊成表決通過對《立法法》的修改,更加充分彰顯了“稅收法定原則”。
2016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單行稅法。
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蔡自力介紹:“作為‘稅收法定’原則在財稅領域落實的重大成果,《環境保護稅法》的審議通過,對落實稅收法定、完善地方稅體系乃至促進美麗中國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説,短時間內將所有稅種都進行立法可能並不現實,更為理性的選擇是分清輕重緩急,積極穩妥推進,將條件相對成熟、社會關注度最高的稅种先行立法。
在現有稅種上升為法律方面,《煙葉稅法》已按照立法程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耕地佔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等稅法的起草工作在有序進行……
在現行法律修訂完善方面,為做好與《慈善法》的對接,加大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力度,2017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的決定;《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工作穩步推進。
《全國稅收徵管規範》《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範》《全國稅務稽查規範》……稅務總局及時總結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形成規範的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增強社會依法治稅的預期和信心。
規範執法和監督制約雙輪驅動
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五年來,稅務部門在監督權力運行、壓縮稅收執法“彈性”方面“下猛藥,去沉疴”,稅收執法的規範程度逐步提高。
權責清單是規範審批權力、促進規範執法的重要突破口。今年5月底,《國家稅務總局權力和責任清單(試行)》編制完成並在稅務總局官方網站上公佈,按稅務管理、稅費徵收、稅務檢查、納稅服務4個領域分類,編列了27個權責事項,並對保留的審批事項編制了明確的權力運行流程圖和服務指南。
“稅務總局該管什麼、能管什麼、管到什麼程度,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羅天舒表示,權責清單的公佈可以有效防止出現權力真空的情況,促進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稅務行政職能體系。
如今,法治中國建設的每一步前行,都在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見可感。為了解決納稅人擔心的“執法不公”問題,2016年,稅務總局出臺《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推動國稅、地稅聯合製定本地區統一適用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變“彈簧秤”為“刻度尺”,讓執法人員“對症下藥”,杜絕“亂開藥方”,有效避免了稅收執法“十里不同天”。
截至目前,全國稅務系統共有69家省級單位制定了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裁量基準”或“實施辦法”,其中32個省級區域制定了國稅、地稅統一適用的處罰裁量基準,統一裁量範圍,統一處罰尺度。
執法有尺,監督有力。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稅收工作中心,各級稅務機關深入紮實開展執法督察,主動接受內外部監督,有效防止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2017年,稅務總局在全國稅務系統開展稅收執法大督察,重點抽查稅務機關落實堅決依法收好稅、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等7個方面內容,共組織走訪1.72萬戶納稅人,發放3.97萬份調查問卷,徵集歸併納稅人意見建議1000多項,通過全面督察整改,有效促進了稅收執法規範化。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正中説,稅收執法大督察是稅務部門一次自我檢視、自我糾弊的過程,堅持開門搞督察,用好“望聞問切”四種方法,以納稅人為中心,查找服務工作中的不足,對接好頂層設計的“最先一公里”、督促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切實營造了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稅收環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三項制度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32個地方和部門開展三項制度試點,稅務總局成為試點單位。
“推行三項制度是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步驟,是促進和保障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重要抓手,更是稅務部門全面監督執法過程、有效防範執法風險、促進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途徑。”河北省國稅局局長盧自強介紹。如今河北省的納稅人可以直接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觸摸屏、公示欄等了解稅收執法公示內容,也可以登錄政府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或國稅機關門戶網站查詢執法公示信息。
在加強稅務機關內部監督的同時,稅務部門還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協民主監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青島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沈宏説:“外部監督就像一把科學的尺子,能為我們量出短板,立行立改才能行穩致遠。”
“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實現依法治稅關鍵因素還在人。稅務總局全面推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防止權力濫用,並進一步完善執法督察與糾錯問責機制,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促使稅務人員履職盡責,嚴守規矩自覺擔當。
依法徵稅“紅色底線”嚴守不逾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是稅務部門的天職。近年來,稅務部門千方百計克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狠抓依法徵稅,狠抓組織收入管理體系建設,狠抓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證。
2013年以來,我國宏觀經濟和企業經營受國際大環境影響遇到一定困難,完成預算確定稅收收入任務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明顯增加,但壓力再大,稅務部門也始終把依法徵稅作為紅色底線來堅守。
2017年,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稅務總局明確提出組織收入過程中要做到“四個堅決”,即堅決依法收好稅,努力完成預算任務;堅決不收“過頭稅”,嚴守依法徵稅底線;堅決落實減免稅,助力企業加快發展;堅決打擊偷騙稅,精準稽查嚴懲違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萬事之儀錶。黨的十八大以來部署的“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給稅收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治稅深深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之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稅務部門將堅持用法治精神的光芒照亮前路,引領稅收現代化建設走向更加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