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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2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附件2

                登記備案資料項目及要求

    申請人需報送下列資料一式兩份。

    一、《進口藥材批件》複印件(和《進口藥材補充申請批件》複印件)。

    二、申請人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藥品生産許可證》複印件。

    三、原産地證明複印件。

    四、購貨合同複印件。

    五、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複印件。

    六、經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轉口的進口藥材,應當同時提交從原産地到各轉口地的全部購貨合同、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

    七、涉及瀕危物種的藥材,應當提供進出口雙方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證明文件複印件。

    上述各類複印件應當加蓋申請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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