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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華:留守兒童"代理家長制"需要政府制度跟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孫洪磊、田剛、朱薇)“‘代理家長制’是目前國內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最有效的方案之一,但僅靠這個機制無法解決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群體的需求。”全國人大代表、西南大學文學院院長劉明華針對留守兒童問題連續三年提交建議,為各地廣泛推廣的“代理家長制”把脈。

    “代理家長制”發源於留守孩子人數眾多的重慶市南川區鳴玉鎮,政府動員當地社會上有愛心的人組成關愛隊伍“一對一”幫扶孩子,其最大特點是因地制宜,而且投入比較少,屬於政府倡導的義務監護人制度,因而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並逐漸得到了推廣。

    劉明華説,在各地區調查中,大約三分之一的孩子都與城市家庭建立了友好的關係,在城裏“爸爸媽媽”的看護下增強了抗拒外界誘惑的能力;農村百姓在“代理家長制”的普及中感受到了基層黨組織的溫暖,同時,這個制度拉近了城鄉的距離。

    “‘代理家長制’是一個很好的理念,但有利有弊,要真正實現還存在多方面問題。”劉明華説,首先,“代理家長制”缺乏制度規定的約束,完全是民間自發行為。當初重慶市鳴玉鎮通過行政命令,要求黨員幹部把留守孩子管起來,後來隨著愛心的傳遞,行政命令變成了大家的自覺行為,這一經驗才逐漸被大家所熟知。但若要進一步推廣,必須依靠制度的保障。

    其次是部分代理家長難以擔負起關愛孩子的責任,由於不少家長是城鎮的幹部和居民,他們很難有時間出席學校組織的家長會或與孩子親密接觸,而僅僅物質上的幫助並不能填補留守兒童最突出的問題——“親情饑渴”。

    “關注留守兒童這一群體,必須由政府部門介入跟進,以完整有力的制度為保證。”劉明華表示,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完善“代理家長制”,而在留守兒童眾多的不發達地區,應進一步強化學校幫扶網絡的作用,盡可能為留守兒童提供相對完善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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