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宋振遠、張建新)前不久,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至此,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從目標到實施邁出了關鍵性一步。
回首改革開放30年,我國先後經歷了5次較大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儘管每次改革的背景不同,任務不同,過程有難易,效果有大小,但歷次改革都適應了生産力發展的階段性需要。
面對即將出臺的第6次機構改革方案,梳理過去5次改革的得與失,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走向清晰可見。
5次改革一條主線:精兵簡政 轉變職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一直研究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他説,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6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落腳點基本上是精簡機構、精簡人員、轉變職能、提高效率。
1982年第一次政府機構改革前,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多達100個,領導職數急劇增加。汪玉凱説:“當時冶金工業部,正副部長一共有24位。”此次機構裁減,國務院撤並了39個部門。
回頭看1982年的改革,其成功點不僅在於精兵簡政。這次改革的深遠影響主要是兩方面:一是打破了領導職務終身制,二是根據鄧小平提出的“四化”標準(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大批年輕知識分子走上領導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