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政府機構改革始於1998年。這次改革精簡力度很大,改革前國務院有40個組成部委,結果減少了11個。另一個突出特點是,行政管理從具體的工業經濟管理中淡出。除了國防科技工業和信息産業兩個管理部門外,這次改革將其他直接管理工業的10個部委都撤消了。同時,在國務院和省級政府機構,提出公務人員要減一半,國務院當時3.4萬人減了1.7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