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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優化房地産交易辦稅方式

2019-04-29 08:23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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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優化房地産交易辦稅方式的公告
2019年第19號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要求,打造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納稅人改革獲得感,現就優化房地産交易辦稅方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拓寬辦稅渠道,推行網上預核

稅務部門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按照稅務總局統一規範,基於電子稅務局各類辦稅渠道,推行房地産交易稅收網上預核,實現納稅人線上提交資料,稅務部門預核並反饋信息,減少現場辦稅時間,緩解窗口壓力。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共享各部門信息,依託電子稅務局實現網上計算稅款、核實優惠、繳納稅款、開具憑證等功能,為納稅人提供全流程網上辦稅服務。

二、推動部門合作,實行一窗受理

稅務部門要積極會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推行設立房地産交易、辦稅、登記綜合窗口,一次性收取各部門業務事項所需全部資料。不具備設置綜合窗口條件的地區,稅務部門要主動配合相關部門整合各業務事項所需資料,推動由一個部門的窗口統一受理,通過內部流轉,傳遞給其他部門,避免資料重復提交和納稅人多跑路。

三、優化服務流程,推行業務聯辦

稅務部門要聯合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積極穩妥推行業務聯辦。可依託政府政務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在此基礎上,通過優化服務流程,聯通業務辦理系統,減少環節和手續,提升辦事效率。有條件的地區,可與相關部門共同探索實施“網上業務聯辦”。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收機關直接徵收契稅的通知》(國稅發〔2004〕137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4月24日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房地産
交易辦稅方式的公告》的解讀

現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房地産交易辦稅方式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有關要求,穩步推行“網上預核”“一窗受理”“業務聯辦”,優化房地産交易稅收環境,提升辦稅效率,增強企業和群眾改革獲得感,稅務總局制發了《公告》。

二、內容解讀

(一)拓寬辦稅渠道,推行網上預核。稅務部門要創造條件,為納稅人提供多種辦稅渠道,解決現場辦稅擁堵等問題。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依託電子稅務局各類辦稅渠道,探索建立網上辦稅平臺,實施網上預核。納稅人可通過網上提交相關資料,稅務部門事先對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核實後,通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涉稅業務,以減少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已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稅的地區,納稅人還可直接選擇網上繳稅。

(二)深化部門合作,推行一窗受理。為解決納稅人在不同部門之間往返跑路及重復提交資料問題,稅務部門要與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推動設置房地産交易、辦稅、登記綜合窗口,統一受理各部門業務事項所需資料,相同資料不得重復提交。

(三)優化服務流程,推行業務聯辦。為解決辦事環節多、時間長等問題,稅務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在共享涉稅信息的基礎上,整合服務流程,推動實施業務聯辦。納稅人提交相關材料後,受理部門將資料信息錄入系統,並通過共享平臺傳遞給其他部門,由各部門並行辦理相關事宜,稅務部門將契稅完稅情況傳遞給不動産登記部門,方便其為當事人辦理不動産登記。有條件的地區,可與相關部門共同探索開發面向納稅人的網上聯辦應用程序,進一步提升房地産交易辦稅的服務水平。此外,為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提升契稅徵管效率,各地在大力推行網上預核、一窗受理、業務聯辦的基礎上,確有必要的,可根據有利於稅收管理和方便納稅的要求,依法委託房地産管理部門代徵契稅。為此,《公告》明確停止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收機關直接徵收契稅的通知》(國稅發〔2004〕137號)。

三、執行時間

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收機關直接徵收契稅的通知》(國稅發〔2004〕137號)自公告發佈之日起停止執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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