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二)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三)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國務院工作規則》
國務院常務會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期間
(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
2013年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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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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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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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政府舉行最後一次(第234次)國務院常務會議。>>> |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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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 |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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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確定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決定加快油品質量升級。>>> |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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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 |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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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通過《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 |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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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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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
2013年3月至今 點擊進入 >>>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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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國務院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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