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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告42個部門單位05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中國科學院2005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科學院(簡稱中科院)200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延伸審計了所屬工程熱物理所等7家下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中科院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院本級和11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中科院重視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院本級及抽查的二級單位能夠較好地遵守國家預算、計劃和資産管理等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比較規範。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資金19.46億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

    中科院2005年度部門預算中,有14.82億元的資金預算因未按規定細化到具體項目及執行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批復所屬單位;在財政部、科技部等部門的追加預算中,有4.63億元資金預算未及時批復。上述未及時批復的預算,經過年中6次細化,年末仍有10.05億余元沒有批復到預算單位。上述做法,不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關於“嚴格按預算支出的原則,細化預算和提前編制預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關於“中央各部門應當自財政部批復本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的規定。

    (二)所屬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參股的北京中科膜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中科膜公司)轉移挪用高技術産業發展項目資金600萬元。

    2001年11月,原國家計委下達中科膜公司“大型超濾組件、設備産業化示範工程”高技術産業發展項目基建投資計劃700萬元,中科院于同年12月將這筆“中央預算內基建專款”700萬元撥給中科膜公司。2002年,中科膜公司將其中600萬元轉移挪用。上述做法,不符合原國家計委、財政部《組織國家高技術産業發展項目計劃實施意見》關於“國家投入的資金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資金的管理辦法及財務管理審批手續,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和挪用”的規定。

    (三)所屬工程熱物理等5個研究所少結轉收入1979.27萬元。

    截至2005年末,工程熱物理等5個研究所(中心)23個已結題項目,少結轉收入1979.27萬元存放在“合同預收款”科目中,有的已用於課題組的其他支出。上述做法,不符合財政部、原國家科委《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關於“科學事業單位應……及時、全面、如實地進行會計核算,正確記錄和反映單位的各項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情況”的規定。

    (四)所屬微電子等7個研究所擠佔科研經費1120.12萬元。

    2000至2005年,因基建項目自籌配套資金不到位,微電子等7個研究所在創新工程試點經費、事業費和其他科研項目經費中多計提修購基金374.38萬元、直接列支基建支出745.74萬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財政部、原國家科委《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關於“對於國家指定用途的資金應當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和財政部、原國家科委《關於執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關於“對在用的房屋建築物每年按原值的1~2%計提修購基金”,以及中科院《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經費管理辦法》關於“試點專項經費的管理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的規定,以及預算管理的要求。應嚴格劃清事業費與基建費,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等的支出界限……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的規定。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院本級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問題,要求中科院嚴格按照國家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努力將預算支出落實到具體項目及執行單位;對中科膜公司轉移挪用高技術産業發展項目資金的問題,要求限期收回;對所屬的部分研究所少結轉收入的問題,要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清理核實,如實反映已結題項目結余資金;對所屬的部分研究所擠佔科研經費的問題,要求督促有關單位歸。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加強對科研和基建項目立項及其他前期工作的審查;確需調整單位預算或項目預算時,應按規定辦理;加強對項目進展的監督,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科院十分重視整改工作,印發了《關於加強財政結存資金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院屬單位加大預算安排力度,嚴格執行結題結算制度;針對中科膜公司轉移挪用産業化專項資金的問題,中科院已向發展改革委報告相關情況,並已收回項目資金500萬元,其餘的款項正在加緊追回;針對少計收入、基建資金擠佔科研經費等問題,有關單位已作調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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