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有哪些進展,黑龍江七台河2005年“11.27”特大事故刑事責任追究給我們哪些啟示
國務院《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事故查處結案大大加快了。去年國務院調查組結案8起,處理225人,追究刑事責任87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8人,還有5起未結案。地方查處的2006年以來的事故2707起,追究2143人刑事責任,處分3849人,行政處罰4665人,還有538起未結。
2005年11月27日,黑龍江省龍煤集團公司七台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事故發生至今已經兩年多了。去年11月底我們到黑龍江督查,來到東風礦,他們彙報事故後花了1億多元,停産整頓128天,恢復了生産,各方面有了進步。我隨便問了一下:記得當時有11人追究刑事責任,判了沒有?得知還沒判。當時我請省裏查一下,已經兩年了,究竟卡在哪個環節,應該早點判決,向社會公佈。省裏很重視,立即佈置查詢。督查組回到哈爾濱以後,我們向省政府彙報了這個事情。我們也查了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2006年7月19日向國務院144次常務會報告通過了事故調查報告;煤礦安監局8月1號正式發文給黑龍江人民政府,同時監察部也通知了省監察廳。據了解,省領導8月11號做了批示,8月17號召開會議落實了事故責任追究,明確由監察廳牽頭辦理。但後來拖了一年,據查是在七台河市的層面耽擱了,到2007年7月才正式啟動。媒體曝光後,反映很強烈,國務院領導做了批示,省委省政府很重視,查明原因,立即加快了程序,2007年12月15日,2008年1月15日兩次開庭,進行了宣判。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應該吸取什麼教訓如何改進工作呢?一是檢察機關早期介入。2005年7月山西忻州賈家堡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瞞報,轉移屍體,從那時候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處事故,檢察機關就開始早期介入,已經兩年多了,要堅持。二是要建立調查報告批復告知落實制度。要明文規定,限定時間,超過時間就違規,不能耽擱。三是要激勵健全追究溝通協調機制,去年10月份已經建立了監察部牽頭,高檢、高法、公安、司法和安監參加的六部門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機制。四是要跟蹤了解。《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1條雖然明確規定事故調查報告報送政府以後,事故調查即告結束。但是我們要跟蹤了解,要在目前條例的基礎上再往前走一步,這個要形成制度,避免以後發生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