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60週年系列報告之十七:環境保護成就斐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的環境保護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迅速。經過不懈努力,環境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得到加強,污染治理投入穩步增加,全國環境質量嚴重惡化的趨勢基本得到了控制,環境保護事業快速發展。
一、環境保護事業積極穩步發展
我國的環境保護事業在上世紀50、60年代開始孕育,70年代,我國的環保事業在艱難中起步,開始走上正確的發展道路。1972年6月,我國政府代表團參加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環境保護開始擺上國家議事日程。
1973年8月國務院召開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保護工作32字方針和我國第一個環境保護文件──《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成為我國環保事業的第一個里程碑。《規定》提出了防治污染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的“三同時”原則,後來成為我國第一項環境管理制度,至此,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開始起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得到加強,環境保護事業穩步發展。1978年,全國人大五屆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在憲法中對環境保護作出明確的規定,為我國環境法制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同年12月,黨中央批轉的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關於《環境保護工作彙報要點》明確指出:消除污染、保護環境是進行經濟建設、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197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使環境保護工作步入法制軌道,加快了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
進入80年代後,步入正軌的環境保護事業穩步發展。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正式把環境保護確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制定了“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方針,明確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的環境保護三大政策。1984年5月,國務院發出《關於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對有關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包括環境保護的資金渠道都做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環境保護開始納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成為經濟和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1989年4月,國務院召開第三次環境保護會議,提出積極推行深化環境管理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制、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5項新制度和措施,對新上項目堅決實行“三同時”,不增加新污染源,對老污染源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加以解決。
“八五”期間,特別是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之後,中國在世界上率先提出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第一次明確提出轉變傳統發展模式,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隨後中國又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環境保護行動計劃》等綱領性文件,提出了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對策以及行動方案,確定了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重點,加大了執法力度,積極穩步推行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和措施,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九五”期間,全國人大八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把實施可持續發展作為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大戰略,使可持續發展戰略在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得以實施。期間,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國務院發佈了《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和《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大力推進“一控雙達標”(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工業污染源達標和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按功能區達標)工作,全面展開“三河”(淮河、海河、遼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水污染防治,“兩控區”(酸雨污染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大氣污染防治、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簡稱“33211”工程)的污染防治,環境污染防治取得初步、階段性進展。國家確定的“九五”環保目標已基本實現,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
“十五”期間,黨中央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頒布了一系列的環境保護法律、自然資源法、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地方性環境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等。2002年,我國第一部循環經濟立法──《清潔生産促進法》出臺,標誌著我國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開始向全過程控制轉變。
“十一五”時期,國家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制定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大自然生態和環境保護力度,強化資源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建立了節能降耗、污染減排的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和制度,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環境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
(一)環境保護法規不斷完善
我國的環保立法工作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的過程。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以環境保護為對象制定、頒布和修訂了多項環境保護專門法以及與環境保護相關資源法,初步形成了適應市場經濟體系的環境法律和標準體系,為環保領域實現有法可依奠定了基礎。1973年,國務院批轉《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是我國環境保護立法的起點。改革開放以來,環境立法逐漸建立了由綜合法、污染防治法、資源和生態保護法、防災減災法等法律組成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目前已經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法律體系。
1978年,全國人大五屆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將環境保護列入國家根本大法,這為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和以後的環境立法提供了憲法依據。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在保護環境與資源的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的頒布,帶動了我國環境保護立法的全面展開。把我國的環境保護方面的基本方針、任務和政策,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標誌著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逐步走上法制軌道,也標誌著我國的環境法制體系開始建立。之後,國家陸續頒布了許多重要的環境保護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制定和頒布了一批環境保護條例。把環境保護建立在法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環境法律體系,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保證環境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二十世紀80-90年代,我國的環境立法發展十分迅速,特別是90年代,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成立,加快了資源環境立法的進度。在資源和生態保護方面,我國相繼出臺了《土地管理法》、《礦産資源管理法》、《水法》、《煤炭法》、《水土保持法》等;在防災減災方面,制定了《防震減災法》、《防洪法》和《氣象法》等;在污染防治方面,我國先後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2002年我國第一部循環經濟立法──《清潔生産促進法》出臺,標誌著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開始向全過程控制轉變。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了一系列促進循環經濟的制度,包括循環經濟的規劃,抑制資源浪費和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循環經濟的評價和考核,以生産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對高耗能、高耗水企業的重點監管制度和強化的經濟措施等。環境立法工作的不斷完善,使我國環境保護的主要領域基本都實現了有法可依。到目前為止,制定了8部環境保護法律、15部自然資源法律,制定頒布了環境保護行政法規50余項,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近200件,軍隊環保法規和規章10余件,國家環境標準800多項,批准和簽署多邊國際環境條約51項,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環境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共1600余項,初步形成了適應市場經濟體系的環境法律和標準體系。這些法律法規,對我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的逐步完善,限制破壞資源環境的活動,加快治理污染的進程,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環保管理與環保執法逐步加強
我國在建立健全環境法律體系的同時,也重視環境管理體制建設。已經逐步建立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監督,各級政府負責實施,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實施監督管理的體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有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組織起草和審議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草案並提出報告,監督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法律的執行,提出同環境與資源保護問題有關的議案,開展與各國議會之間在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的交往;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領導成員組成,是國務院環境保護工作的議事和協調機構,省、市、縣人民政府也相應設立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是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省、市、縣人民政府也相應設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008年3月,國家批准組建環境保護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了其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強化了統籌協調、宏觀調控、監督執法和公共服務等職能,為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組織保障。
我國把環境執法放在與環境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從90年代起,國家開始進行全國環境執法檢查,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近年來,國家積極開展環境執法大檢查,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目前,我國的環境執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執法檢查活動為推動,以日常監督執法為基礎,以環境監察執法稽查為保證,以公眾和輿論監督為支持的現場監督執法工作體系。國家對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等法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推動重點地區的污染治理。實施關停“十五小”企業,檢查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流域限批,提高執法效果。國家頒布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建立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公民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同時還開展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依法處理多起違法行為。國家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大督查力度,強化在建核電廠和擬建核電廠項目的監管與評審,加強放射源管理,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隨著環境執法工作的不斷深入,我國已建立起國家、省、地、縣四級環境執法體系,擁有環境監察機構2954個,環境監察人員5.7萬人,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斷提高。
(三)公民環保意識不斷提高
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與時俱進,開拓進取,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活動。國家通過舉辦“六?五”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等環保紀念活動,宣傳節能減排,倡導綠色消費,提高全民環境意識;通過舉辦環保宣傳周,開展創建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環保知識下鄉等活動,把環保宣傳工作逐步深入到基層;通過評選“綠色中國年度人物”,激發社會公眾的力量,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通過設立“地球獎”、“杜邦杯環境好新聞”、“綠色學校”、“中華環境獎”等多項社會獎項,表彰和宣傳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典型,激發廣大公眾關心和參與環境保護的熱情。
此外,政府注意利用報紙、網站、電視等新聞媒體,通過有影響的專題報道進一步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通報環保工作的情況和動向,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弘揚環境文化,增大政府管理透明度,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使群眾享有環境知情權。通過大力弘揚生態文明,宣傳保護生態環境,教育人們樹立正確的自然觀,喚醒並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對於國家提出的節能減排、綠色消費、限用塑料袋等保護環境的號召,社會各界廣泛響應,積極參與,環保理念逐漸深入人心。
近年來,國家印發了《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實施方案》,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發佈了我國第一部推進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部門規章──《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發佈了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第一個部門規章──《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保障了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政府環保決策更加公開化、民主化、科學化。
隨著我國環保實踐的不斷發展,人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正在不斷深化,關注面在不斷擴大,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在向縱深推進,不僅理論上在突破,實踐上也在不斷探索,環境信息公開、環保公眾參與、規劃環評、環保聽證、區域限批、環境文化建設、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幹部環保政績考核、排污權交易等,環境保護正在主動與社會方方面面發生聯絡,逐步進入綜合決策。
三、環境污染防治力度加大
污染防治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之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對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不斷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由70年代以實行“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為重點起步;80年代提出積極推行深化環境管理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制、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等制度和措施;90年代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工業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生産全過程控制轉變,由濃度控制向濃度與總量控制相結合轉變,由分散治理向分散與集中控制相結合轉變的三個轉變,開展了大規模的重點城市、流域、區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及生態建設和保護工程;近年來,國家對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更加重視,大力推行清潔生産,發展循環經濟,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工業三廢治理取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逐步得到控制,城市環境治理能力不斷增強。
(一)“三廢”治理取得成效
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作為主導地位的工業越來越發達,工業“三廢”排放帶來的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我國從國情出發,經過多年的努力,對多數污染嚴重的老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採取利用資源和能源綜合處理、加強污染治理工程建設,清理整頓、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等措施,減輕了對環境的污染,收到了比較明顯的效果。
2008年全國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2.4%,比2001年提高了7.2個百分點;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達標率88.8%,提高了27.5個百分點;工業煙塵排放達標率為89.6%,提高了22.3個百分點;工業粉塵排放達標率為89.3%,提高了39.1個百分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64.3%,提高了12.2個百分點;“三廢”綜合利用也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三廢”綜合利用産品産值達到1621.4億元,提高3.7倍。
附表1 “三廢”治理效率情況
單位:%,億元
指標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
85.2
|
88.3
|
89.2
|
90.7
|
91.2
|
90.7
|
91.7
|
92.4
|
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達標率
|
61.3
|
70.2
|
69.1
|
75.6
|
79.4
|
81.9
|
86.3
|
88.8
|
工業煙塵排放達標率
|
67.3
|
75.0
|
78.5
|
80.2
|
82.9
|
87.0
|
88.2
|
89.6
|
工業粉塵排放達標率
|
50.2
|
61.7
|
54.5
|
71.1
|
75.1
|
82.9
|
88.1
|
89.3
|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52.1
|
51.9
|
54.8
|
55.7
|
56.1
|
60.2
|
62.1
|
64.3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率
|
15.7
|
17.1
|
17.5
|
22.1
|
23.2
|
27.4
|
23.4
|
26.4
|
“三廢”綜合利用産品産值
|
344.6
|
385.6
|
441.0
|
573.3
|
755.5
|
1026.8
|
1351.3
|
1621.4
|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控制
“十一五”規劃綱要將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確定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為實現減排目標,國家積極推進工程減排,新增燃煤脫硫機組總裝機容量;狠抓結構減排,全國淘汰落後産能企業,關閉小火電機組、淘汰小煉鐵、小煉鋼、小煉焦、小造紙等;加快管理減排,加強污染減排指標、統計和監測體系建設,2007年出臺了《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支持“三大體系”能力建設。2008年建立和完善了減排計劃審核備案、工程核查調度、數據會審考核及發佈等一系列制度,不斷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減排工作進展不力的城市和地區實施區域限批,推動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順利進展。
初步核算,2008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320.7萬噸,比2007年下降4.4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321.2萬噸,比2007年下降5.95%。與2005年相比,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6.61%和8.95%,不僅繼續保持了雙下降的良好態勢,而且實現了目標要求的任務完成進度,為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城市環境持續改善
近年來,國家大力加強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促使城市的基礎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功能不斷完善,人居環境逐步改善。到2008年底,全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8106萬立方米,是20世紀80年代初的96倍;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0.2%,比90年代初提高了55.3個百分點;集中供熱面積34.9億平方米,是80年代初的299倍,是90年代初的12.6倍;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3.3%,比90年代中期提高14.2個百分點。全國監測的519個城市中,有39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標準,佔監測城市數的76.9%;有113個城市為三級,佔21.8%;有7個城市為劣三級,佔1.3%。全國監測的392個城市中,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好的城市佔7.9%,較好的佔63.8%,輕度污染的佔27.0%,中度污染的佔1.3%。
四、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不斷加強
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採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並重、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並舉的方針,國務院批准了《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批准並印發了《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全面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不同區域生態破壞原因和特點,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戰略。國家積極推進植樹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設和國土整治等重點生態工程。加強森林、濕地和荒漠生態系統建設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積極實施六大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建立了一批自然保護區、生態示範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國家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確定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國務院批准了《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批准並印發了《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全面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不同區域生態破壞原因和特點,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戰略,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不斷加強。
(一)林業生態建設穩步發展
第六次(1999─2003年)全國森林資源清查資料顯示,我國森林面積達到17491萬公頃,比第五次(1994─1998年)全國森林資源清查增長10.0%;森林覆蓋率為18.21%,增長1.66個百分點;森林蓄積量為124.6億立方米,增長10.6%。十六大以來,國家以六大林業工程為重點,大力推進生態建設,同時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力度。2008年全國共完成造林面積535.4萬公頃;其中六大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面積343.8萬公頃,佔全部造林面積的64.2%。造林面積增長的同時,林種結構進一步調整,造林質量呈上升趨勢。
(二)自然生態保護建設得到加強
我國政府加強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建設,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拯救瀕危的生物物種,維護生態平衡。截至2008年底,全國自然保護區數量達到2538個,比2001年增加987個;自然保護區面積為14894萬公頃,增長14.7%;自然保護區佔轄區面積比重為15.1%,提高2.2個百分點。
自然濕地進一步得到保護。我國首次(1995-2003)濕地資源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濕地總面積為3848.6萬公頃,佔國土面積的4.0%,其中,自然濕地3620.1萬公頃,佔濕地總面積的94.1%。截至2007年底,全國已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470多處、國際重要濕地30處、國家濕地公園18處。約有47%的自然濕地得到有效保護,一批生態地位重要的退化濕地生態狀況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三)荒漠化沙化控制、水土保持等方面取得進展
第三次(2004年)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結果表明,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荒漠化和沙化整體擴展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全國沙化土地由20世紀末每年擴展3436平方千米轉為每年減少1283平方千米。截止到2004年,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為263.62萬平方千米,比1999年減少37924平方千米;重、極重度荒漠化面積在荒漠化面積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47.3%下降到2004年的38.7%;全國沙化土地面積173.97萬平方千米,比1999年減少6416平方千米;流動、半固定沙化面積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36.1%下降到2004年的33.9%。
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新進展。截止到2008年底,全國累計水土流失治理面積達到10159萬公頃,比2000年增加了2063萬公頃。
五、環境保護投入穩步增加
70年代後期,國家開始重視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證經濟發展,並致力於增加環境保護投資。特別是“九五”和“十五”時期,國家環境污染防治的直接投入逐年增加,投資機制和渠道逐步建立,為環境保護提供了重要的物質保障。近幾年來,國家通過政府、企業、民間、社會以及引進外資等多種渠道增加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特別是國債資金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投資重點,帶動了社會資金對生態環境的投入。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逐步完善,污染治理的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為我國的環保投入開闢了多方渠道。
(一)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逐年增加,環境污染治理投資佔GDP比重穩步提高
80年代初期,全國環保治理投資每年為25-30億元,約佔同期國內生産總值的0.51%;到80年代末期,投資總額超過100億元,佔同期國民生産總值的0.60%左右;“九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1010.3億元,佔同期國民生産總值的1.02%,首次突破1%;“十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2388.0億元,佔同期國民生産總值的1.30%。2008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達4490.3億元,比2000年增長3.4倍,佔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比重為1.49%;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量逐步增加,佔GDP比重均呈上升趨勢。
(二)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斷增加
2008年,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801.2億元,是1981年的334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分用途看,燃氣163.5億元,是1981年的91倍;集中供熱投資269.7億元,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169倍;排水投資496.0億元,是20世紀80年代初的248倍;園林綠化投資649.9億元,是20世紀80年代初的722倍;市容環境衛生投資222.1億元,是20世紀80年代初的317倍。
(三)林業系統營林投資穩步增長
全國營林固定資産投資完成額從1990年的10.1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836.6億元,年均增長27.8%;其中2008年國家投資營林固定資産達501.4億元,是1990年的109倍。從投資方向看,林業固定資産投資逐步向營造林事業和林業基礎設施建設傾斜。
六、環境保護國際合作逐步深化
我國重視環境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積極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環境事務。1972年,中國代表團參加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自此我國逐步開始參與國際環境保護事務。我國是歷屆聯合國環境署的理事國,與聯合國環境署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環保事業的穩步發展,我國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異常活躍。積極參加多邊環境談判,維護國家利益和發展權益,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和務實合作的精神參與全球環境保護事務。我國于1979年加入聯合國環境署的“全球環境監測網”、“國際潛在有毒化學品登記中心”和“國際環境情報資料源查詢系統”。在環境署的組織下,中國將防治沙漠化、建設生態農業的經驗和技術傳授到許多國家。我國多次派出高級代表團參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歷次會議、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及其系列籌備活動,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臭氧層保護、清潔生産、循環經濟、環境教育和培訓、長江中上遊洪水防治、區域海行動計劃和防止陸源污染保護海洋全球行動計劃等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我國還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模式,並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的各項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活動,出席歷次亞太經合組織環境部長會議。
我國積極參加了有關環境保護的締約方會議和有關國際會議,締約或簽署了多項國際環境公約,並參與有關工作,維護了我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參與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防治荒漠化國際公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濕地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等50多項涉及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並積極採取相應措施,積極履行這些條約規定的義務。我國在履行《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的過程中,積極開發氟里昂替代物質,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我國積極開展環境保護領域的雙邊合作,先後與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等42個國家簽署雙邊環境保護合作協議或諒解備忘錄,與11個國家簽署核安全合作雙邊協定或諒解備忘錄,在環境政策法規、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氣候變化、可持續生産與消費、能力建設、示範工程、環境技術和環保産業等方面廣泛進行交流與合作,取得一批重要成果。我國積極推進蒙特利爾多邊基金,提前完成了《蒙特利爾議定書》第一階段目標,充分利用清潔發展機制(CDM),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控制溫室氣體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在雙邊合作、全球環境基金等領域取得突破。我國與多個國家簽訂了環境合作協定,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促進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
七、環境保護機構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隨著我國環保事業的發展,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不斷得到加強,環境管理、科研、監測網絡體系逐步完善。到2007年底,全國環境保護系統共有17.7萬人,是90年代初的2.7倍,其中環境監測人員4.9萬人,比90年代初增長63.2%,各級環境監測站2399個,增加了360個。環境監測進一步適應環境保護管理的需要,形成了以大中城市為中心的大氣監測網,以對大江、大河等重點流域為中心的水質監測網,對長江三峽庫區、近岸海域等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獲取的大量監測數據,為環境管理、監督及科學研究提供了科學依據。逐步制定了大氣、水、海洋、生態、土壤、噪聲與震動等方面的技術規範和規定,建立了大氣、水、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污染、生態監測、土壤環境等方面的分析方法,為環境監測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全國重點城市積極開展了空氣質量日報,發達地區所轄中心城市也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陸續開展了空氣質量預報,為廣大公眾及時的了解環境質量提供了大量的信息資料。
八、建設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
新中國成立60年來,從1972年參加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我國開始有了“環境保護”的概念,經過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的環保事業從小到大、蓬勃發展,在經濟高速增長,人口不斷增加的背景下,基本避免了環境質量急劇惡化的趨勢,促進了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産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環境保護已成為我國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加強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建設生態文明,實現全面小康社會,體現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更高要求。
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生態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環境污染事故時有發生,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要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儘快改善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的目標,尚需付出極大的努力。我們要通過嚴格的環境管理、經濟的環境保護手段、高效的環境管理體系和廣泛的社會參與,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最大程度地減輕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加速推進、消費迅速升級帶來的巨大環境壓力,努力保障國家環境安全,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新中國60週年系列報告之十六:
科技實力明顯增強 科技創新碩果纍纍
建國六十年來,我國科技事業走過了不平凡的發展歷程。從舊中國的滿目瘡痍,到建國後的蒸蒸日上;從文革間的橫遭摧殘,到改革開放後的欣欣向榮,再到新世紀吹響自主創新的號角。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與廣大科技工作者的艱苦奮鬥和不懈努力下,我國的科技事業蓬勃發展,科技實力持續增強,取得了一系列舉世矚目的科研成果,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和創新型國家建設注入了強大動力。>>>詳細閱讀
統計局系列報告之十五:郵電通信業發展突飛猛進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郵電通信業經過60年的奮鬥,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郵電通信業優先發展,郵電通信業的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均有了質的飛躍。到2008年底,我國已經建成世界最大的郵政網絡;電話網絡規模躍升世界第一,電話用戶數達到9.8億戶,躍居全球之首,互聯網普及率超過全球平均水平。60年來,郵電通信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越來越大,從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轉變為適度超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成為推動國家工業化、信息化和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詳細閱讀
系列報告之十四:多種方式的綜合運輸網絡基本形成
新中國成立以來,交通運輸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經過60年的建設和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交通運輸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實現了跨越式大發展。目前,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基本形成,交通運輸能力進一步增強,運輸生産持續快速增長,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交通運輸技術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交通運輸業為整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詳細閱讀
新中國60年系列報告之十三:能源生産能力大幅提高結構不斷優化
新中國六十年,能源發展成就巨大。能源生産基礎設施和裝備極大改善,科技水平顯著提高,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為主體、電力為中心、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全面發展的能源供應格局,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能源生産和供應體系;主要能源産品品種和産量大幅度增加,能源生産和供應保障能力極大增強,供給狀況極大改善,供需矛盾極大緩解;能源消費結構更加合理,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能源節約成效顯著。 >>>詳細閱讀
系列報告之十二:從一窮二白到現代工業體系的歷史跨越
伴隨著共和國前進的腳步,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新中國工業走過了不平凡的60年。60年來,新中國在幾乎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有相當規模和較高技術水平的現代工業體系,實現了由工業化起步階段到工業化初級階段、再到工業化中期階段的歷史大跨越,推動我國從一個物資極度匱乏、産業百廢待興的國家發展成為世界經濟發展引擎、全球的製造基地。新中國工業為我國經濟的繁榮、人民生活的富裕安康,以及世界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 >>>詳細閱讀
系列報告之十一:農業基礎穩固發展 林牧漁業全面繁榮
建國60年來,中國的農業在不斷探索和制度創新中快速發展,並帶動中國農村發生了歷史性巨變。從土地改革到農業合作化,從人民公社到家庭承包經營,再到推進現代農業,每一步探索和改革,都走過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輝煌的業績。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揭開了中國農業和農村改革的序幕,農民生産積極性空前提高,同時制度創新帶動技術創新,促進了主要農産品産量大幅增長,農産品市場供應日益豐富,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詳細閱讀
新中國60週年系列報告之十: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日新月異
建國60年來,我國的城市社會經濟建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發展佈局和結構日趨合理,城市經濟在國民經濟中重要作用日益顯著。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和生活環境得到極大改善。 >>>詳細閱讀
新中國60週年系列報告之九:對外貿易飛速發展
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經濟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對外貿易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對外貿易領域從貨物到服務不斷拓展,規模從小到大不斷擴大,質量從低到高不斷提升。經過六十年的艱苦奮鬥,今天的中國以更加開放的心態、更加自信的步伐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之中,以貿易大國的英姿屹立於世界經濟舞臺。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