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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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答網民關於完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留言

2015-08-27 14:0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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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故事説:總理您好!這些年來我國的國情和社會管理形勢發生巨大變化,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方面的部分政策法規與社會的發展要求已不太適應。例如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規定,實質上相當於增設了行政審批事項,而其他業務部門在核定的行政權力中沒有這樣的審批或許可事項;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範圍相同或者相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沒有必要成立的不予登記這一規定,限制了行業發展和競爭。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公共服務職能不太適應,後者要求有廣泛的地域性和服務的即時性。建議進一步完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減少審批,積極推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展。

    民政部回復:您好!近年來,我國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和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管理工作中存在法規制度建設滯後,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問題,制約了民辦非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積極作用。關於您提到的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前置審批過多的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明確提出“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民政等相關部門將進一步落實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的要求,制定相關操作辦法。關於民辦非企業單位直接登記的法規規定,以及您提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一條關於限制民辦非企業單位競爭的條款、第十三條關於禁止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分支機構的條款,都有待於《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修訂過程中一併考慮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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