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1 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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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答網民關於“特困生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報名費能否直接免收”的留言

2018-03-11 13:0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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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山東的網民“龍之翼”(手機尾號1367)説:

總理,您好,最近出臺的特困生報考國家考試免收報名費政策,非常好,但是報名費的減免手續非常麻煩。要先報名,交完費,再拿著一堆證明到相關部門當面辦理退款,説實話,有時都不夠車費錢。所以我覺得,現在信息如此暢達,可以在報名時就直接確認身份,免收報名費。這樣方便多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回復(全文):

您好!

您在中國政府網“我向總理説句話”欄目關於特困生考試報名費減免手續繁瑣問題的留言已收到。針對您反映的情況以及關於“特困生報考國家考試可以報名時就直接確認身份免收報名費”的意見,我們梳理了公務員考試錄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方面有關報名費的相關政策,現回復如下:

公務員錄用考試方面,目前,已經有10多個省區市對滿足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進行審核,直接減免費用,方便了考生報考。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在公務員招考中,充分利用互聯網和高科技手段,在報名時確認身份,減免考試費用,減少考生來回奔波的不便,為考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方面,關於考試報名費,國家層面沒有相關具體政策規定。目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一般不向應聘人員收取費用。地方做法不盡相同,山東省出臺《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函〔2016〕2號),將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項目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考試考務費項目合併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項目,並明確收費標準;四川省制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於重新公佈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明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人員考試及面試費收費標準;吉林省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收費標準根據報考人數規模收取筆試考務費、面試費。下一步,我們將匯總梳理各地做法,指導地方研究提出特困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費減免等相關政策。

感謝您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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