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0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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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答網民關於“盼開放異地結婚登記並加快推動登記信息全國聯網”的留言

2018-07-31 07:4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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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廣東佛山的網民“奔跑的學徒”(手機尾號3190)説:尊敬的總理,您好。快步入而立之年的我和女朋友都是外地人,在佛山順德工作。結婚登記需要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很不方便。我們都是上班族,沒有很多假期,建議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登記婚姻取證,我相信這也是很多年輕人迫切希望實現的。  

來自廣東深圳的網民“江湖習氣”(手機尾號8856)説:身份證都能異地辦理了,在網絡發展如此迅猛的當今社會,為什麼婚姻登記還不能全國聯網,一定要回老家辦理?這樣費時費力增加交通負擔,也容易造成重婚。建議實現婚姻信息全國聯網。  
來自北京的網民“海城923”(手機尾號2158)説:結婚證能否不用回戶籍所在地領取?希望結婚證也可以憑藉身份證和戶口本,在工作所在地領取。  
來自陜西西安的網民“小什”(手機尾號4215)説:總理好。我是一名軍轉,2010年和愛人在駐地新疆喀什結婚登記,現已轉業回內地工作。因婚姻登記時用的是軍官證,與現在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需補辦。但補辦必須調取婚姻檔案,而婚姻檔案必須在領證地調取。同一市內各區都無法調取。我覺得現在互聯網這麼發達,為何這些證明性檔案資料不能在民政系統內調取,而要轉嫁給老百姓呢?雖然我的手續經過公證、委託、郵寄後辦成了,但真的很不方便群眾,望能解決,謝謝! 
民政部回復(全文): 
一、關於網民提出的就近異地辦理結婚登記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員流動的不斷增加,我部已經注意到群眾對於開展跨區域婚姻登記的需求和期盼,並開展了理論研究、實地調研和信息化建設等前期準備工作。目前,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各地民政部門正在積極補錄歷史數據,加強與法院、公安、檔案等部門的數據共享,為跨區域婚姻登記奠定信息化基礎。北京、廣州已經開展了市內跨區縣婚姻登記試點工作,為跨區域婚姻登記工作積累經驗。目前,開展跨區域婚姻登記工作的最大制約是《婚姻登記條例》中關於在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的有關規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目前,常住戶口所在地一般以縣級行政區域劃分,開展跨區域婚姻登記工作,首先必須破解《婚姻登記條例》關於在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的制度障礙,才能使跨區域婚姻登記工作有法可依。下一步,我部將加強與司法部的溝通,著力研究破解跨區域婚姻登記法規制約有關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跨區域婚姻登記試點工作,為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提供便利。 
二、關於網民提出的補領結婚證本人回原登記地調取登記檔案問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0年,婚姻登記機關定期向同級國家檔案館移交婚姻登記檔案。由於婚姻登記檔案均為紙質檔案,僅有少數地方剛剛啟動紙質檔案的電子化工作,且很多紙質檔案已經移交當地檔案管理部門,暫時不具備民政系統內異地調檔的條件。下一步,我部將指導地方購置設備,抓緊對紙質檔案進行電子化掃描和存儲,開展與當地檔案保管部門的電子檔案共享工作,同時開展婚姻登記信息系統軟硬體升級改造,為異地檔案查詢、調取工作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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