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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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答網民關於“基層海關怕影響時效考核‘折騰’企業來回跑”的留言

2019-04-24 15:0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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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福建福州的網民“cjh”(手機尾號3992)説:您好,我們的李總理提出幫企業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著實讓企業提振了士氣,我們也感受到了全國通關一體化給企業通關帶來的便利。可是自從國家提出2018年底要將進口整體通關時間壓縮三分之一以來,以海關牽頭的政策在落實上讓企業不但沒享受到便利,還産生了新的困擾。例如:企業在進口貨物過程中因所到口岸沒有直航路線,船公司一般採用將貨物先運至中國較大的口岸如寧波、廈門,通過國內轉關船轉運的模式運至其它較小的港口。可是海關計算整體通關時效的方式居然不是以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的時間為起始時間,卻按貨物第一次進入中國口岸港的時間為計算時效的起始時間,這樣貨物到達我們的指運港(最終目的港)後,我們第一時間向海關申報通關結關,通關手續不到24小時,可計算出來的時效卻長達十天以上,即兩百多個小時。這樣計算時效的方式大大消減了當地海關為企業提供便捷通關的積極性。最後,口岸海關怕影響時效只好讓我們企業回屬地申報,這就讓我們的清關手續更加複雜化。原來口岸申報可以關檢一體化申報,現在屬地海關申報報關,但海關檢驗檢疫的申報部門又是口岸海關,如果審單過程要提交相應正本單證,我們就不得不兩頭跑,實際的通關反而較原來更不便利,甚至造成企業面臨貨物到港後無處報關的現象。懇請相關部門根據進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時效監管機制,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

海關總署回復(全文):目前,中國海關計算進口通關時間是採用世界海關組織推薦的《放行時間研究指南》的計算口徑,進口貨物的時間計算起點為進口貨物抵達港口的時間。轉關貨物自抵達我國第一個口岸開始,即置於海關監管之下,是海關監管模式之一,我們將繼續做好對轉關貨物的監管和服務工作。進口貨物由於通關模式和監管方式差異,通關時間差別較大,未來我們將考慮對進口轉關貨物的通關時間進行單列計算和觀察,使其更精準的反映進口轉關貨物的實際跨境效率情況,指導內陸海關更好地為企業提供公正透明的通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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