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2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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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答網民關於“海關為保2019年稅收績效要求稅額超過10萬的報關單不得直接支付稅金”的留言

2019-05-12 23: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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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湖北武漢的網民“報關員”(手機尾號1747)説:尊敬的總理您好!我是一名工作近六年的報關員,在基層親身見證和經歷了國家海關及進出口業務這塊的改革和變遷,成果毋庸置疑。但是年關將至,關務圈傳遞出海關總署2018年12月18日開始對單票進口關稅稅額超過10萬人民幣的報關單需要走保證金手續的消息,其目的是為了2019年稅收績效任務數據。這給我們企業和基層報關員帶來很大的工作困難,更沒想到的是這種做法比往年更加誇張,全國都是這樣。有詢問過其他關區的同行朋友,的確是影響企業生産運作。對於12月24日至28日能夠申報的進口報關單,卻要拖到2019年元月來操作。這種做法實在是無法理解,説實話一線工作的基層報關員意見還是很大的。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關注這塊的工作。

來自廣東東莞的網民“木魚”(手機尾號9208,男)説:2018年最後兩周,海關總署指示各口岸海關,要求對單票進口報關單關稅增值稅總額超10萬人民幣的單證進行人工干預,企業不得直接支付稅金,必須轉為申請繳納保證金形式才能放行單證,在2019年1月1日後才能實繳關稅增值稅,並出具稅單。很難理解總署這一變更的目的是什麼。人們很容易猜測是為了將原本2018年度繳徵的稅金推延到2019年度繳徵。無論出於何種目的,這一具體操作流程的突然改變給企業的正常進口業務操作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尤其是在2018年末的重要時間節點。海關總署今年一直在落實國務院的指示,採取了很多措施,付出了很多努力優化營商環境,縮減通關時間和成本,成績顯著。但上述稅控措施卻反其道而行。海關總署的任何政策措施,均代表國家、國門的形象,體現國家的管理水平。上述措施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希望有關部門能調查了解該情況,並予以回應。

來自天津的網民“背著馬桶流浪”(手機尾號5578)説:元旦前後,各通關口岸報關行陸續傳來消息,説貨物進口報關,稅金金額10萬元及以上的,通關系統“自動挂起”,通關須繳納保證金,行業各相關公眾號也紛紛轉發。對此請海關總署儘快予以澄清,讓通關便利繼續提升,繼續堅持開放融通的政策,繼續深化給側結構性改革,畢竟“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

海關總署回復(全文):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海關積極落實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各項措施,壓縮通關時間、降低通關成本並取得成效。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價格、歸類、原産地等稅收徵管要素實施抽查審核且主要在貨物放行後進行,既有效防控稅收風險,又最大限度地壓縮通關過程中非必要的執法作業。2018年,國家在進口環節既先後實施了8輪降稅政策,又實施了對美反制措施,在國際大宗商品價格波動的背景下,海關認真執行降稅政策、反制措施等並持續壓縮通關時間的同時,也需加強對相關商品的稅收風險控制,因而有的企業感到事中處置力度增大。海關對進口貨物稅收風險事中排查期間,如企業需要先行提取,可在向海關申請並提供與應繳稅款相當的擔保後進行。擔保方式既可以保證金、銀行保函,也可以保證保險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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