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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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答網民關於“提高農民種糧補貼力度和精準度”的留言

2021-01-28 10: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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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湖北咸寧的網民“深山松”(手機尾號2311)説: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取消農業稅費和“三提五統”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實行良種與種田補貼提高了農民種糧積極性。但以上措施實行十多年了,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原因如下:一、每年每畝水田補貼百元左右,起不了多大作用;二、因為土地可以流轉,存在承包戶不種田獲得補貼,實際經營戶種田反而得不到補貼的情況;三、山區土地荒蕪的多,而有些地方補貼照樣發;四、土地改種非糧食作物,有的地方也照樣發補貼。由此,建議調整良種、種糧等補貼,按照降低農民種糧成本的原則,將此類補貼改為無償或折半向種田農戶(包括承包經營大戶)提供良種與化肥(有機肥),並且以實際耕種土地面積核定補貼。把農業補貼的每分錢真正用在種糧上。

農業農村部回復:

留言人提出的關於修改農業良種與種糧補貼政策的建議收悉,結合我部職能,現答覆如下。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補貼政策的有效實施,明確要求在穩定加大農業補貼力度的同時,逐步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改進農業補貼方式。2016年,在總結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中央財政重點圍繞與農業農村農民相關的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三項補貼”合併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同時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2016-2020年,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約1205億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具體實施時,應當按照《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具體確定補貼對象、補貼方式、補貼標準,鼓勵各地逐步將補貼發放與土地確權面積挂鉤,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探索將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挂鉤的機制,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地方在確定具體補貼方案時,可按農戶實際種植面積兌付,體現“誰種地,補貼誰”,切實保護好農民種糧利益。對於流轉土地的補貼對象,一般通過雙方流轉協議確定補貼對象;如果協議沒有明確,原則上補貼發放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民。

同時,我部還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適度規模經營等多種政策渠道,大力支持糧食生産。在支持糧食加工設施方面,支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糧食倉儲、烘乾等初加工設施,提升糧食産品質量和競爭力。在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方面,重點支持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糧食生産社會化服務、農産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等,提升生産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在農田建設方面,積極支持從事糧食適度規模生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和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將資金向種糧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幫助加快改善糧食生産田間設施條件,提升糧食生産能力。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相關政策,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農業農村部計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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