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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對符合再審條件的堅決依法再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月7日電(記者田雨 趙仁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強調:“對符合再審條件的堅決依法再審,確保申請再審案件及時公正處理。”

    “申訴難”和“申請再審難”是多年來人民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熱點問題。對此,肖揚明確表示,要健全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完善申訴與申請再審制度。

    他要求,建立全國法院涉訴信訪案件處理的統一協調機制和信息管理系統,明確上下級法院之間接待處理涉訴信訪的分工與職責,防止互相推諉或重復審查;推行再審審查聽證制度,增加申訴和申請再審審查的透明度,提高申訴復查效率;引導當事人審慎行使申訴和申請再審權利,依法表達訴求;通過明確的程序安排,規範申訴和申請再審的審查行為。

    據介紹,1978年至1982年,全國法院接待處理涉訴群眾來信來訪83700件(人)次。2001年至2005年,全國法院共接待處理涉訴群眾來信來訪2243324件(人)次,上升了近26倍。

    “2006年前11個月,全國法院全年共接待涉訴群眾來信來訪329897件(人)次,儘管數量上同比略有下降,但仍處在高位運轉狀態。”肖揚介紹。

    他表示,人民法院是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部門,主要就是為化解矛盾糾紛、消除不和諧因素而設立、而存在的。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都要樹立正確的糾紛解決觀,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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