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聚焦教育規劃綱要:從“規定動作”到“自選動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從“規定動作”到“自選動作”
--新一輪教育改革的開放思路

    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記者吳晶、趙超、郭麗琨)日前公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凸顯出當前教育改革的亮點與難點。

    亮點,是對民眾迫切反映的教育問題的積極回應;難點,亦是對民眾依然質疑的教育問題的坦誠面對。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到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從清理並規範升學加分政策到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通過吸納民意形成的《教育規劃綱要》為未來10年的教育改革與發展開闢了廣闊空間,提供了開放思路。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多一種標準就多一批人才

    注重學思結合;注重知行統一;注重因材施教……在《教育規劃綱要》中,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無疑是一大亮點。

    “這些改革措施都是針對我國人才培養體制中存在的弊端而提出的。”中國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談松華説,我國在人才培養體制方面的優點和弱點並存。一方面我國比較強調人才培養的基本標準,但另一方面我們卻疏忽了對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

    在談松華看來,根據《教育規劃綱要》的設計,今後人才培養體制改革要實現兩個目標,一是讓所有的學生都能夠得到均衡的培養,達到成才的目標;二是讓那些有特殊才能的,拔尖創新的人才能夠更好、更快地成長。

    有專家認為,《教育規劃綱要》的相關表述無疑是對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引發爭議的積極回應。特別是在北京大學推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遭遇“尷尬”的情況下,《教育規劃綱要》對升學以及評價制度的表述也釋放出支持類似改革的積極信號。如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

    清華大學副校長謝維和指出,人才培養模式是個微觀問題,含有很多學術因素,而評價又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教育規劃綱要》敢於去碰這種硬問題,這本身是一個非常大的突破。《教育規劃綱要》從觀念更新、培養模式創新以及評價制度改革等各個層面,構成了整個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的完整框架。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

    “多一種標準就多一批優秀人才。”謝維和説:“《教育規劃綱要》提出這一點,非常適應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指出,培養人才不僅僅需要改革方向和模式,更需要改革體制。首先要貫通各級各類教育,搭建人才成長“立交橋”;做到教學與實踐相結合,達到“知行合一”;做到學校、家庭、社會有機結合,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這些要素在《教育規劃綱要》中都有涉及和體現。

    辦學體制改革:校長要給教授打工

    “高校去行政化”一直是高等教育界呼聲很高的改革熱點。《教育規劃綱要》提出,隨著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趨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孫霄兵認為,如果把一個學校當作一個行政機關,甚至作為一個事業單位來強調他的行政權力,就會造成學校內部活力不足,扭曲學校的組織價值標準。從長期來看,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但要和社會其他方面配套協調,逐步進行。

    《教育規劃綱要》中,“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的説法也引起了專家的關注。

    孫霄兵認為,高校“去行政化”後要建立新的制度,包括確立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明確學校章程、建立校長選拔制度等。對於一校之長,要有相應的選拔辦法確定他的身份和地位,讓他在一個制度的基礎上成為教育家。

    目前,我國已有地方開始對校長選拔任用制度開展改革探索。如南方科技大學就利用獵頭公司來選拔校長。對此,孫霄兵表示,在我國推行校長選拔制度仍有阻力,需要人事制度、組織制度、教育制度、工資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進行系統改革。

    “大學校長不好當,大學校長也不易當。”謝維和對此深有體會:“我在大學裏當校長就是給教授打工的,當校長要遵循非常嚴格的民主程序,要接受教師的投票評價。”

    謝維和指出,大學校長的選拔任用制度要和整個學校制度結合在一起,校長行使職權也要受群眾監督。不能孤立看待大學校長選拔任用制度,還要注重對校長的考核、對其決策的制約和相關民主程序。

    民辦教育改革:探索“中國式”創新之路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我國將“大力支持民辦教育”。中國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談松華説,民辦教育需要的不是一般的、籠統的支持,而是要有一個比較合適於中國實際的民辦教育制度。

    孫霄兵指出,民辦學校目前主要存在三種問題:一是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扶持、優惠政策落實有問題;二是民辦學校自身管理存在問題;三是民辦學校的制度設計需要創新。

    從國家扶持政策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制定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

    有專家提出,今後的教育改革還要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學生的一系列權利;完善民辦學校的董事會、理事會甚至建立監事制度,健全民辦學校的會計制度乃至各項管理制度等。

    在制度創新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這樣才能使民辦教育分類更加清晰,政策更加有針對性。

    談松華認為,民辦學校一般來講比公辦學校更具有自主性和活力,它的活動空間和發展餘地很大,可以突破舊有的體制性障礙,因此,民辦教育理應在中國教育改革中作出更大的貢獻。

 
 
 相關鏈結
· 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
· 教育規劃綱要把促進公平作為戰略重點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
· 教育規劃綱要是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史上又一個新的里程碑
· 教育規劃綱要設計了近期實施的10個重大項目10個改革試點
· 教育規劃綱要研究制定工作大體分四個階段完成
·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以人才培養為核心 明確6項改革任務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