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趙超)日前,監察部就10起破壞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典型案例發出通報,強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生態環境是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的重大責任,要求各級監察機關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職責,以對人民群眾、對子孫後代高度負責的態度,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
據通報,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一些地方發生了嚴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事件,給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造成很大損害。監察部對此高度重視,在環境保護部支持下進行了重點督辦,有關地方政府和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及時組織查處並進行了責任追究。
此次通報的10起典型案例是:
1、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匯威綜合選礦廠和上百家採選礦小作坊違法惡意排污,致使該市發生嚴重的鎘、鉈水污染事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並影響到下游廣東省肇慶市的生態環境。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責成賀州市政府和自治區環保廳向自治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賀州市市長向自治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向社會公開道歉,有關紀檢監察機關給予賀州市副市長等27人黨紀政紀處分,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天津市大港巨龍造紙廠等6家企業未經環評驗收,生産廢水未經處理違法排放,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大港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等3人受到政紀處分。
3、河北省趙縣的石家莊同心致遠化工有限公司私挖排污滲井,長時間違法惡意偷排工業廢水和地面沖洗水。趙縣副縣長被責令向社會公開道歉,縣環保局局長等3人受到政紀處分或誡勉談話。
4、河北省霸州市、永清縣小電鍍企業長期違法生産排污,造成水污染。永清縣副縣長等4人被誡勉談話,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霸州市環保局局長等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5、山西省天鎮縣大同市裕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建成的糠醛生産線,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也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其間斷性生産産生的廢水未經處理違法直排張西河村北自然河溝,造成土地嚴重污染。天鎮縣環保局分管環境監察執法的紀檢組長等3人受到政紀處分。
6、山西潞安集團蒲縣黑龍煤業有限公司在有關項目建設中未按環評、“三同時”要求建設礦井水、生活廢水處理設施,將生活污水直接排至農民的蓄水池,嚴重影響當地生産生活用水安全。蒲縣環保局副局長等5人受到政紀處分。
7、上海市金山區停靠在一木材公司碼頭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在裝載化學液體時發生泄漏,造成水體污染,3萬人飲水供應受到影響,53人就醫,經濟損失嚴重。金山區地方海事處處長等3人受到撤職等政紀處分,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山東省14家企業違法排污,涉及濱州市陽信縣等地多家小造紙、小電鍍、小煉油、小化工等“土小企業”。濱州市陽信縣環保局副局長、淄博市桓臺縣果裏鎮鎮長、濰坊市高密市環保局局長等2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誡勉談話。
9、河南省鞏義市13家畜禽養殖場在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排放污水,對居民飲水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鞏義市2名副市長分別受到政紀處分和被責令作出深刻檢查,鞏義市農委主任等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10、河南省蘭考縣明達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設置廢水處理和污染防治設施,利用滲坑違法排污,造成附近河流水體污染。蘭考縣政府副縣級調研員、縣環保局局長、堌陽鎮黨委書記、孟寨鄉黨委書記分別受到政紀處分。
通報要求,各級監察機關要督促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引以為戒,切實增強責任意識,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的理念,牢固樹立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要受到懲罰的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和要求上來。要督促地方政府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管理原則,堅持守土有責,嚴守生態紅線,自覺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督促職能部門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依法實施審批,嚴格進行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嚴肅查處和整治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各級監察機關要鐵面執紀、鐵腕問責,建立和實行最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對領導幹部的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並終身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監管責任;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嚴肅查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