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17日電(記者仇逸)上海市衛生計生委主任沈曉初在“2014上海民生訪談”中表示,上海將試點在醫療機構內設立“第三方告知”機構,並通過推進完善協商調解、嚴格控制醫療質量和行為等途徑,緩解醫患矛盾。 較高的診療費用往往導致更高的效果期待,也從一個側面催生激化了醫患矛盾。沈曉初表示:“醫患關係為何‘難處’?除了診療行為外,還有技術、經濟、法律等複雜因素,其中經濟因素特別容易導致矛盾産生,又恰恰不應該是醫生和患者之間本應有的問題。” 據悉,上海將在醫療機構內試點設立“第三方告知”機構,請社會組織開展或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社工、醫保人員、非患者所屬科室專家等與患者進行經濟方面的溝通,包括經濟承受能力、不同檔次床位的報銷和選擇等,接受診療過程中涉及經濟方面的諮詢。沈曉初説:“不再讓醫生和病人直接談論錢的問題。” 沈曉初表示:醫患應該是一個團結一致和疾病作鬥爭的關係。傳統的醫患關係應該是醫生主導的、有充分的信任和關懷。但醫患兩者之間,涉及醫療技術、經濟利益選擇、風險告知等嚴謹的法律條款,任何一個點處理不好就會變成醫患矛盾。 《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自3月1日起實施,強調解決醫患糾紛“調解優先”,對傷害醫務人員等行為明確公安部門依法及時採取處置。同時,上海還嚴格規範醫療質量和行為,對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進行積分管理,每年都有10多家醫療機構受到扣分乃至停業整頓、登出執照等處罰,受到處理的醫務人員在150人以上。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