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研究一季度經濟形勢,部署落實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確定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措施,決定延續並完善支持和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其中,涉及“三農”的金融工作備受關注,尤其是會議確定了六項工作任務:一要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二要加大涉農資金投放;三要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四要加大對發展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五要培育農村金融市場;六要加大政策支持。 會議要求,所有涉農金融機構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脫農、多惠農。反過來看,這樣的要求乃是有的放矢,我們一些涉農金融機構有些“浮”在“三農”之上,未能做到有效惠農。農村金融成為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一方面是農村金融服務合力需要加強,基礎設施也不完善,扶持政策之間的協調性也不足;另一方面是農村資金外流問題突出,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還不能完全適應廣大農民不斷增長的服務需求。正因為如此,國務院常務會議動用多重激勵杠桿撬動農村金融市場。 首先,推出涉及“三農”的新舉措填補原來的政策空白。比如,過去談農村金融服務主要是在服務傳統農業,而這次更有前瞻性地、視野更為寬闊地提出了對現代農業、綠色農業等相關産業的金融服務。過去較為簡單的服務農民生活,這次更加關注服務農民生産生活的相關配套措施。過去談農村金融服務一般只關注銀行體系,此次把證券、保險等納入農村金融服務框架,豐富農村金融服務形式。只有讓金融實現對“三農”的全面覆蓋,消除服務的死角,才有可能真正實現金融的普惠。 其次,針對“三農”還有特別的優待政策。此前涉農金融機構服務“三農”不夠積極,不完全是態度的問題,也有機制不夠順暢的因素。根據“經濟人”的理性,與其他金融機構相當的吸儲成本,卻要投放到收益較低的“三農”領域,它們的積極性是不容易保證的。所以,這次中國銀監會起草的方案中就強調要加大涉農資金投放,並給出了特別優待:對符合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等。當然,政策不能只強調優待,也有特別限制,比如要求落實縣域銀行業法人機構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 再次,此番會議推出六項工作任務還會形成組合效應。一方面,在産業層面的銀行、證券、保險都納入服務“三農”的框架,它們很可能大大激活農村的金融需求,而且這三者會形成聯動效應,進而實現“1+1+1”大於3的良好結果;另一方面就是農村金融服務主體的多元化,民營資本與國有資本共同發揮作用,這既彌補了原來國有銀行資本服務的不足,也為體量龐大的民營資本打通了一個良好的投資渠道,更為“三農”金融需求者提供更多的服務選項。這套組合拳通過點面結合、立體聯動的方式,如果落實到位,是可以打破目前“三農”領域的金融僵局的。 除了在制度安排更多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和推出豐富的金融服務産品,我們也要呼籲,在政策和制度之外,我們也迫切需要一批熱心服務“三農”的銀行家、金融家。被譽為“窮人的銀行家”的孟加拉國經濟學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他在上個世紀80年代創立了為窮人發放小額貸款的格萊珉銀行。雖然發放的貸款數額小,但是作用巨大,漸漸地,窮人找到自信,生意越做越大。如今,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的250多個機構效倣格萊珉銀行的模式運作。 我們並不刻意要求模倣格萊珉銀行的做法,甚至中國一些基層金融機構已經創造出了更貼近中國“三農”的舉措,但尤努斯為窮人服務的情懷卻很值得中國的金融工作者學習。在制度、機制已經逐步配套的情況下,涉農金融機構可以按部就班地做到支持“三農”,但只有在惠農、支農的情懷、精神層面也跟上,出現更多“農民的銀行家”,才可能真正體現中央的意圖,實現普惠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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