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解讀金融服務三農新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2 20:04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蘇雪燕)當前整個金融改革發展最為薄弱的環節——農村金融,隨著國務院辦公廳最新發佈《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有望得到根本的改觀。銀監會相關負責人22日表示,《意見》提出深化改革、發展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等一系列舉措,對推進農村金融發展必將産生深遠的影響。

    加強能力建設:存量改革 增量培育

    《意見》明確提出,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分類推進金融機構改革,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和規範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同時,對提升農業保險的廣度和深度,穩步培育發展農村資本市場提出了政策要求。

    銀監會表示,未來將進一步深化農信社改革、研究制定農發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鼓勵大中型銀行加強對“三農”發展的金融支持,深化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鼓勵郵儲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穩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提高民營資本持股比例。

    談到發揮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時,銀監會農村合作金融監管部副主任邢桂君説,未來需強化農發行政策性職能定位,補充資本金,建立健全治理結構,加大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

    銀監會農村合作金融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認為,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存量改革與增量培育相結合,強調推進涉農金融機構更好發揮支農服務功能和作用,同時注重培育發展新的服務主體,促進農村金融的適度競爭,增強協同效應,提升服務充分性。

    提升服務能力:發展普惠金融 加大涉農投放

    在改進和提升“三農”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意見》從引導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四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

    姜麗明説,《意見》明確要求通過適度降低農商行、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釋放一批資金;通過優化支農再貸款機制,發放支小再貸款,發行專項用於“三農”金融債,補充一批資金;通過對涉農資産開展證券化試點,盤活一批資金。

    邢桂君表示,為支持涉農資金投放,未來將“支持符合監管要求的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持續提高存貸比。”

    “《意見》將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擺到了突出位置。”姜麗明説,《意見》要求不斷優化網點佈局,推動偏遠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加快推廣農村微貸技術,推進農村抵押擔保制度創新;同時,明確加大對農業經營方式創新、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産業發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新型城鎮化建設等五大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健全配套體系:財稅貨幣加大支持 銀證保協調配合

    “農村金融是不完全的市場,做好農村金融服務工作,必須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加強政策支持。”姜麗明説,《意見》一方面在農村信用體系、農村産權交易市場、農村評估仲介、支付體系建設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另一方面要求綜合運用財稅、貨幣、監管等政策工具,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對做好農村金融服務工作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對此,《意見》強調: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發展農村交易市場和仲介組織;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保護農村金融消費者權益。

    姜麗明説,按照《意見》部署,將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加強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的協調配合。

    明確政策安排:四方面協同並進

    姜麗明表示,《意見》主要從提升政策協調性、提高政策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支持力度和確保政策貫徹落實等四方面明確了對農村金融的政策安排。

    提升政策協調性方面,完善政策協調機制,加快建立長期化、制度化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為金融機構開展“三農”業務提供穩定的政策預期。

    提高政策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方面,完善涉農貸款統計制度,全面及時反映農林牧漁業貸款、農戶貸款、農村小微貸款及農民合作社貸款情況,並據此制定金融政策和差別化監管措施。

    加大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綜合運用獎勵、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工具,重點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農戶小額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農業種植養殖業貸款、大宗農産品保險,以及銀行卡助農取款、匯款、轉賬等支農惠農政策性支付業務。

責任編輯: 楊雲安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