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劉菊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9日聯合通告,自5月10日起,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 通告要求,電信企業自主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時,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考慮用戶的不同需求,提供業務打包等多種資費方案供用戶選擇。資費方案結構應科學合理、簡單清晰,方案中需列明資費標準、計費方式、對應服務等內容。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語音、移動語音、短信息、寬帶等業務,電信企業進行打包銷售時,必須另外提供包內單項業務單獨的資費方案。鼓勵電信企業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 通告要求,電信企業應進一步提高資費透明度,建立資費方案公示制度,通過營業廳、代理代辦點、網站等方式公佈所有面向公眾市場的在售資費方案。在業務宣傳推廣時應全面、準確,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戶注意的事項,應履行提醒義務,不得片面誇大資費優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虛假宣傳。 通告要求,電信企業與用戶簽訂協議應充分尊重用戶自主選擇權,在計費過程中,應按照相關標準準確計費,確保用戶明明白白消費。同時,電信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建立健全電信資費內部管理制度,努力降低經營成本,為用戶提供更優質、更低廉、更透明的電信服務。 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表示,此項政策給予了電信企業全面靈活的自主定價權,對進一步鼓勵電信市場競爭,充分發揮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的調控作用,全面提高電信市場經濟運行效率具有重大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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