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深化改革創新,完善制度機制,標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工作安排》不僅提出開展治理整頓的9項任務,還特別提出建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真正做到“重典治假”,在食品安全治理科學化和現代化的探索道路上又邁出重要一步—— 食品安全治理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題中之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從市場源頭治理、嚴格依法治理以及社會系統治理3個方面,致力於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 讓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 從監管政策和産業政策兩方面入手,讓優勝劣汰的市場機製成為食品安全水平的決定性因素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食品安全首先是“産”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食品安全監管的本質是解決市場失靈,即依據規則對生産經營者行為進行引導和限制。監管是市場機制的補充而非替代,理想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應該讓各方面的激勵和約束集中到生産經營者行為上。工作安排從監管政策和産業政策兩方面入手,讓優勝劣汰的市場機製成為食品安全水平的決定性因素。 一方面是監管政策的約束作用。工作安排提出,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穩定功能,確定在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試點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和消費者多方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借鑒藥品監管經驗,在全社會關注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産企業試點開展“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産過程控制和出廠産品檢驗質量安全負責,防止出現要經濟效益不要産品質量的情況。探索實施食品生産經營者“紅名單”與“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徵信系統,研究和推進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挂鉤,充分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 另一方面是産業政策的激勵作用。工作安排強調,推動重點産業轉型升級發展和食品品牌建設。在農産品種植養殖環節,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産,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産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在食品生産和流通環節,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産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産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産業園區集聚。尤其是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良好生産規範的實施,嚴格行業準入和許可制度,以“挑選贏家”的方式推進企業兼併重組,鼓勵企業做優做強。與此同時,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發揮其質量管理示範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 三個“最嚴”提升監管能力 圍繞全社會關注的重點産品、重點行業開展治理整頓的同時,建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真正做到“重典治假” 法治是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的核心,應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工作安排一方面圍繞全社會關注的重點産品、重點行業,著力開展9個方面的治理整頓;另一方面,建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真正做到“重典治假”。 一是各級監管部門開展最嚴格的監管。2013年3月以來,新一輪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工作安排要求最大限度釋放監管體制改革紅利,完善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和規範化建設。其中,關鍵是培養懂技術、通法律、善調查的基層執法幹部隊伍;重點是健全基層監管責任制,實現監督執法“標準化”。同時,強化基層監管技術支撐,推進食品生産經營者電子化管理和數據庫建設,利用物聯網和大數據提高監管水平。 二是對違法犯罪分子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在民事責任方面,工作安排提出要探索建立“誰生産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同時引入歐美國家通行的食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讓惡意違法者傾家蕩産,倒逼企業落實産品質量主體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工作安排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懲食品安全領域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將危害最為嚴重、人民群眾反映最為強烈、整治最為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打擊重點。與之相關的是,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行刑銜接”。各級政府要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積極創新,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即“食藥警察”的建設,明確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 三是對地方政府實施最嚴肅的問責。如何調動地方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的積極性,是防止食品安全在一線失守的重要保障。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大“真金白銀”投入支持力度。同時,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綜合目標、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尤為重要的是,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直至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打造社會共治體系升級版 調動社會各類主體積極共治共享,信息公開是重要抓手,有獎舉報制度是有效路徑 在現代社會,任何主體都無法單獨應對廣泛分佈的食品安全風險,必須調動社會各類主體積極共治共享,實現政府管理與社會自我調節的良性互動,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信息公開是社會共治的重要抓手。食品是“體驗性商品”,實踐中許多問題源於信息不對稱。工作安排要求,一是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宣傳,引導消費者理性認知食品安全風險;二是加大對食品生産經營誠信自律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佈制度。應當説,監管信息從政府獨享變為公開透明,既可以倒逼企業珍惜聲譽,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又能夠幫助消費者辨別産品優劣,促進良性市場競爭。 有獎舉報制度是社會共治的有效路徑。西方國家治理食品安全的重要經驗,是用鉅額獎金鼓勵行業內部“吹哨者”主動揭黑。工作安排借鑒了這一做法,要求地方政府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適度擴大獎勵範圍,對提供有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要及時兌現獎勵。內部舉報人員,適當提高獎勵額度。 食品安全一頭牽著民心,一頭關乎産業,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市場機制、政府監管和社會共治是有機統一的整體。越是強調市場決定性作用和企業首負責任,就越要轉變政府職能,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就越要提高政府監管的嚴格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使監管公信力成為社會共治的推動力。只有實現監管部門、生産經營者與消費者激勵相容,才能從根本上提升我國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 胡穎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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