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建百所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1 09:32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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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落實的有效機制,近日,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省教育廳聯合製定印發了《海南省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創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示範建設活動,部署建設100所省級示範學校食堂。 

  記者5月20日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目前海南省共有2029家持證學校食堂,到2014年底,全省每個市縣(區)將創建1~2個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力爭在2020年全省省級示範學校食堂達到100所,充分發揮示範學校食堂的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促進全省學校食堂健康發展、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方案》規定,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必須達到A級的基本要求外,食堂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對經營場所的使用權達到兩年以上,且擁有經營場所的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建立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有效落實;食堂建築、流程和佈局符合相關規定;依法經營活動,兩年內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連續三年以上未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全省大中專院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均可申報省級示範學校食堂。     

同時《方案》還鼓勵學校積極推行食堂食品安全視頻遠程監控;積極採用“五常法”(即“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範”、“常自律”)或“六T法”(即天天處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掃、天天規範、天天檢查、天天改進)等先進管理方法。  

據介紹,對於食品的管理,首先必須執行留樣管理制度,每餐次食品成品須按規定留樣並記錄,食品留樣合格率達到100%;必須建立並執行索證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可追溯率達到100%;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設立了食品安全檢驗室,制度健全,正常開展工作(是指對食品的農殘、甲醛、二氧化硫、亞硝酸鹽、過氧化值等主要項目能開展常規檢測)。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的監管,實行動態管理機制。示範學校食堂每2年復審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復核辦予以取消並收回牌匾:一是2次(含2次)以上無法及時完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的;二是被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立案查處的;三是發生一般(Ⅳ級)食物中毒事故的。(記者 侯賽 通訊員 賀瀾起 陳定勝 王紅衛)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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