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不是一放了之 需放管結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9 09:15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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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 (以下簡稱推進會)在京召開,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要求今年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更多釋放改革紅利。

    就在此前兩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下放52項行政審批事項。李克強在會上説:“‘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一年的改革給市場帶來了活力,在此過程中,需要政府加強監管,實現職能轉變。”

    去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其中明確提出,要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至今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接近468項。

    汪玉凱認為,改革已經進入“割肉”階段,之後的改革將給市場帶來發展契機。

    以今年2月公佈的 《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為例,《方案》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在正式實施之後的1個月內,全國新登記企業同比增長45.8%,註冊資本更是同比翻番。

    汪玉凱認為,取消對註冊公司的資本限制,給那些有智慧、有知識但缺乏資金的創業者們提供了機會,經營者自己承擔風險,這就是釋放市場活力的一種表現,而且已經取得了成效。

    上述推進會強調,要堅持放管結合、放管並舉,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和改進事中事後監管。要著力推進行政審批規範化,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促進廉潔高效政府建設。

    “簡政放權不能一放了之,導致權力真空。”汪玉凱認為,簡政放權對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政府運用更為高明的領導藝術和管理手段,對市場和社會進行管理。“放了以後要想不缺位,就要將重點放在事後監督上。”他説。

    汪玉凱認為,在簡政放權的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應該是維護政策公平,維護市場環境,為社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通過轉變職能,將那些在審批中以權謀私的機會擠壓出去,讓簡政放權對政府運行真正起到積極作用。”

    不過,簡政放權的大多數措施,並不像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那樣“一竿子插到底”。汪玉凱指出,行政審批改革的最終檢驗標準在百姓、企業等社會公眾手中。而要讓公眾都感到成效,需要各級地方政府改革到位。“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之前的政策遺産有很大區別,雖然全國都在改革,但國務院的改革成效要傳導到百姓層面還需要過程。”(記者 王辛夷)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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