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實施深化改革工作 確定改革事項210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11:41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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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確定的14個方面57條重要舉措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確定的改革事項有大項210項,涉及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政治和黨建五大領域,其中,經濟領域72項,文化領域24項,社會領域64項,生態領域23項,政治和黨的建設領域27項。整體改革貫通中央精神,體現青海特色,全面有序推進,重點率先突破,部分領域已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5月底,已開始實施的改革事項有22項,正在形成方案的171項,等待中央設計實施的17項。凡國家頂層設計且青海省有條件的改革,正在積極爭取或已列入試點;凡國家已明確任務的正在積極推進;凡青海省已經形成比較優勢的,正在完善優化,力爭保持前列。

已開始實施的改革事項主要有:

經濟領域有2項:《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已開始實施。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已出臺。

文化領域有2項:《青海省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施意見》已出臺。《建立健全信息發佈和政策解讀機制意見的實施辦法》出臺實施。

社會領域有15項: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出臺了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出臺了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作意見。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醫保人均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統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優化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切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先住院後結算”服務模式;支持和發展民族醫藥事業;推進分級診療機制建設;建立全科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積極推行醫療聯合體;繼續加強基礎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完善省市重點醫院幫扶鄉鎮衛生院、主治醫師坐診機制長效化的辦法。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取消對社會團體籌備成立和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設立、變更、登出登記審批;下放異地商會、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司法體制改革方面,已出臺《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實施意見》和《青海省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在西寧市開展了實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及發揮拘役刑教育矯治作用改革試點。青海省被確定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6個先行試點省市之一,試點調研工作已啟動。

生態領域有3項:頒布了《青海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出臺了《青海省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總體方案》,《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實施方案(試行)》已印發實施。

政治和黨的建設領域:《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辦法(試行)》已出臺。建立了省政協“雙月協商座談會”制度。《關於改進省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管理工作的意見》已印發。《2014—2017年青海省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幹部談心談話制度》已印發。

青海省8個市州都已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各市州主要以承接、落實省直部門改革事項為重點,正在逐步推開。

西寧市提出7個方面28項改革任務,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73項,通過政府網站公佈了35個部門的265項“權力清單”。西寧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合併改革的前期工作已完成,《關於創新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實施方案》已制定出臺,《關於創新縣鄉醫療服務方式實施方案》已印發。

海東市提出14個方面47項任務分工。出臺了《海東市調整和完善市對縣(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海東市法制政府規劃(2014—2016年)》等改革制度及規劃。公佈了《海東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71項。

海西州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和《專項小組工作制度》,提出了今年《改革工作要點》。

黃南州年內擬取消行政許可4項,取消非行政許可9項,下放行政審批49項。

玉樹州制定了2014年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為4474戶14046人辦理了落戶手續。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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