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繼續實施穩健貨幣政策 及時化解金融風險隱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21: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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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劉錚、王培偉)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24日表示,下一階段,金融工作將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劉士余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工作情況的報告》時指出,當前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穩健,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由於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穩中有憂,穩中有險,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十分艱巨,部分領域或地區的金融風險還比較突出。

劉士余表示,下一階段要穩定總量、優化結構,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工作。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增強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和協調性,引導金融機構有效配置信貸資源,為穩定經濟增長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繼續改善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居民住房消費的金融服務。加快信貸資産證券化,加大不良貸款核銷力度,盤活信貸資金存量。加大對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重大裝備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城鎮化和棚戶區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金融支持。

“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分析,及時化解處置金融風險隱患。”劉士余説,下一階段一是繼續加強對地方融資平臺債務、各類影子銀行業務、企業互保聯保等風險領域的監測分析,動態排查風險隱患,督促金融機構及有關方面做好各種情景下的應對預案。二是結合財稅體制改革,探索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引入社會資金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跨年度預算平衡制度,減輕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積極穩妥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風險。三是按法制化、市場化的原則妥善處置信託、理財等高收益産品可能引發的兌付風險。四是對經營難以為繼且産品缺乏競爭力的“僵屍企業”和項目,要實施破産或兼併重組。

劉士余表示,對一些跨市場、交叉性的新産品、新業務要通過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按“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及時予以監管,防止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職責,落實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和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等領域的監管責任。

責任編輯: 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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