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有困難 稅收政策來幫扶 6月是畢業季,也是就業季。超過700萬人的高校畢業生在這個季節又面臨何去何從的人生選擇。這一重點群體的就業問題廣受社會關注,牽動著政府的神經。前不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了財稅字第39號文件《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與過去的政策比,這個文件有什麼新意,增加了多少含金量? 6月23日上午,中國政府網和中國青年網聯合舉辦“助力青春•圓夢人生”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網絡訪談,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副司長譚珩接受在線訪談,在線解讀促進創業就業稅收政策並與廣大網友交流。 亮點一,不論做實業,還是做服務業,稅收政策都支持。在回答網友的問題時,叢明解釋,過去政策對創業就業的優惠有“除外”規定,比如,從事建築業、娛樂業等行業是排除在外的,新的政策取消了這些行業限制,所有個體工商戶、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等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這就拆除了政策“籬笆”,實現了稅收公平。 亮點二,不論是困難群體,還是大學生就業,稅收政策都鼓勵。與原來的政策明顯不同的是,新政策消除了就業領域的身份限制,企業吸納政策把原來規定的下崗失業人員等四類群體統一為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包括畢業大學生在內的所有登記失業人員。 亮點三,稅收優惠在定額基礎上增加了浮動比例,優惠力度更大了。原來就業稅收政策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每戶每年是8000元的稅收減免,沒有浮動。現在是8000元的稅收減免額,各省可以上浮20%,並且一般都上浮20%,也就到了9600元。另外就是企業吸納人員原來每年每人4000元的定額減免的浮動也由原來上下浮動20%提高至上浮30%,最高達5200元。 亮點四,稅收優惠過去事前審批,現在事後備案,操作變簡單了。原有的政策規定,稅務機關審批後認定符合條件才可以享受優惠。新政策把權利還給納稅人,納稅人覺得自己符合文件規定的條件就可以自動享受這個政策,不用到稅務機關審批,納稅人享受政策後的當月持有關的材料、資料到稅務機關備案就可以。 在現場參與訪談的重慶雲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子華深有感觸地説,稅收政策扶持創業就業就像一盞明燈,指明了方向,如果按政策規定搞好相關籌劃,企業就能夠吸引和容納更多大學生創業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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