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稅部門從梳理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入手,結合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修訂下發《甘肅省增值稅減免退稅操作規程》,進一步下放增值稅減免稅審批權限,簡化辦理程序和相關文書,從注重事前審核審查,變為加強事中、事後後續監管,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 甘肅省國稅部門進一步下放減免稅審批權限。此前屬於省級國稅部門審批的增值稅優惠項目為12類131個産品(項目),其中資源綜合利用方面10類128個産品,民政福利企業方面1項,省級以上國有糧食企業方面2項。此次修訂《操作規程》,將127個産品涉及的資源綜合利用優惠項目審批權限直接下放到縣區級,下放率達到99.22%;民政福利企業和省級以上國有糧食企業優惠項目全部下放至市縣級,下放率達100%,綜合下放率接近100%。同時,改變減免稅管理方式。增值稅減免退稅管理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按照國家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精神,此次修訂對備案類減免稅管理方式進行大幅度調整,明確備案類減免退稅只要納稅人認為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按要求填報相關文書經主管國稅機關受理後即可享受優惠政策。此次突破最大的是將原來每年必須進行的申請備案,改為一次性備案,減輕了納稅人的辦稅負擔,最大限度方便了納稅人。 甘肅省國稅部門在簡化審批程序,便利納稅人享受優惠的同時,強化了對減免退稅的事後管理。新修訂的《操作規程》規定,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後,主管國稅機關應不定期組織對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情況進行核查,上級國稅機關也可選定部分納稅人直接核查。經核查,對不符合減免稅條件而享受稅收優惠的,對其行為認定為主觀故意偷稅,從重處罰。這一規定有利於做到公正公平,凈化稅收執法環境。 新修訂的《操作規程》規定,對於納稅人認為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除臨時經營外,享受備案類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國稅機關提請備案,國稅機關受理備案登記後就可享受,且備案只需要進行一次,同時將有關辦理文書進一步簡並,除3種必備資料外,不再要求上報其他資料,真正將便民辦稅的理念落到實處。(記者 盧吉平 通訊員 李莉 何麗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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