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將對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實行稅收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2 15:07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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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創業就業,助推實體經濟發展,近日,重慶市市政府發佈《我市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等稅收優惠限額標準通知》,明確了重點群體、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要求: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的限額,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崗位中錄用了失業1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 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定額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限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

同時,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接收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企業,在3年內按企業實際新招用退役士兵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限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對自主就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在3年內限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9600元。

該稅收優惠限額標準執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記者 胡勇)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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