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保險國十條:制度性融入的新起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0 11:00 來源: 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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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讓老百姓更有安全感?如何逐步建立更加安全的社會保障網?中國政府正在自上而下賦予保險業新的歷史定位,依託市場化手段、以及制度安排,使之“融入”新時期的國家發展戰略之中。

    事實上,新一屆政府上任伊始就非常重視發揮現代保險業的作用,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保險方面的議題已有多次;此次會議則將保險業推至新的高度,力促保險與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機銜接。

    “老百姓有安全感,社會才有安定感,國家才能穩定發展。” 7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説。會議部署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具體從“促進保險與保障緊密銜接,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逐步建立財政支持下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通過保險推進産業升級”、“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等五個方面逐一闡述。

    這其中,不妨關注三個關鍵詞:“融入”、“市場化”、“制度”。

    就“融入”而言,過去的角度都是從保險行業本身出發,未考慮國家經濟全局。譬如,某公司有某些産品服務,強調其重要性,試圖推動政府、社會、企業重視保險業的作用,似有行業營銷、自賣自誇的影子。

    而此次的角度改為自上而下,是從經濟結構調整、服務民生、社會治理等政策框架和戰略部署的全局和高度出發,根據風險分散、化解矛盾、資金融通等的需求,將保險業各方面的服務功能主動融入,成為必要的政策選擇和制度安排,這是一個從被動到主動、從局部到全局的認識超越。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治理思路的現代化,更看重運用現代保險制度完善社會保障、化解社會矛盾、融通社會資金;另一方面,也是對保險行業在過去一個時期作用不斷得到發揮的認可。本次的政策利好不局限于具體的微觀政策領域和項目,而在於整體定位,也就是通過政府的推動,在整體上將保險業逐步納入政府治理的框架,意義重大。

    其次是“市場化”。如果説社會保障追求公平,商業保險必須突出效率。因此在強調頂層設計、政府支持的同時,必須充分依託市場化手段,提高風險分散的效率。保險行業不能簡單地依賴政府給政策、給補貼,而應當主動尋找社會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城鎮化、産業升級、社會管理等領域的保險需求,以客戶為中心,體現保險業在風險識別、負債管理、資金融通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建立一個高效、開放的保險市場,滿足保險需求。

    其實,市場化越到位,保險的價值就越能夠充分體現。可以看到,監管部門在壽險、車險、資金運用、準入退出等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正在推進,諸如“前端放開、後端管住”的監管思路有助於構建一個充滿活力的保險市場,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效率,而這一思路與7月9日原則通過的《加快發展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簡稱“國十條”)完全契合。

    最後一個關鍵詞是“制度”。保險不僅僅需要政策、産品,它經常需要一種創新性的、嚴謹而精巧的制度安排,安排好政府、監管、法制、稅收、企業、個人的角色和腳本,讓保險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例如農業保險、大病醫保、養老稅延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巨災保險所缺乏的恰恰是這樣一種制度安排。國十條提出的一些保險服務的重點領域,都蘊含了建立一種新的保險制度設計的明確指引,必將有助於形成合力,整合資源,推進一些重點政策加快出臺。

    不過,也許會有人認為新版國十條仍顯宏觀,具體操作層面的細節不多,同時一些問題在上一版國九條中已經提及,這一次也沒有具體定論。但必須看到的是,這次國十條是保險服務制度性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治理戰略的重要標誌,其深遠影響不可低估。

    新版國十條的畫外音是,中國保險行業將與經濟活動、社會生活更加緊密地關聯,將進入到制度加快構建、市場活力迸發、行業快速發展的新階段。(陳東輝)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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