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西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綜治辦聯合下發《江西省醫療糾紛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置流程(試行)》(以下簡稱《流程》),明確將九類醫療糾紛突發事件劃分為三個等級,並首次分別對各等級事件處理流程作出了具體規定。 在醫院設靈堂擺花圈屬醫療糾紛突發事件 該《流程》首先明確,醫療糾紛突發事件是指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件。 其主要包括九類:聚眾衝擊或者佔據醫療機構診療、辦公場所的;在醫療機構內聚眾滋事、尋釁滋事的;在醫療機構拉條幅、設靈堂、焚香燒紙、擺花圈、散發傳單、喧鬧、張貼大字報的;圍堵醫療機構大門、重要出入口或者就醫通道,影響人員正常進出的;拒不將遺體移放太平間或者殯儀館、違規停屍的;侮辱、威脅、恐嚇、毆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者阻礙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的;在醫療機構損毀或者搶奪醫務資料、公私財物、醫療器械和其他醫療設施的;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其他擾亂醫療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 發生較大突發事件出警人員應15分鐘內到達 記者還了解到,《流程》將醫療糾紛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3個等級,並對各等級事件處理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 當發生患方事件參與人員2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侮辱、威脅、恐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或工作人員等6類情況的,為較大突發事件。此時,醫療機構必須報告衛生主管部門和屬地縣級綜治部門,屬地派出所應報告屬地縣級公安局,出警人員應當在報警後15分鐘內到達,屬地縣級公安局應當在報告後1小時內到達,其他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到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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