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引人關注的是《條例》增加了“暫行”二字。對此李克強總理表示讚許。 此前,為了落實國務院《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對企業“寬進嚴管”的要求,工商總局起草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條例(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在徵求有關部門及各省市的意見後,在北京、上海、福建、重慶進行了調研,根據意見反饋和調研情況對送審稿進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企業信息公示條例(徵求意見稿)》。並於4月17日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 此次《條例》附帶“暫行”二字,顯然為法規修改、政策調整預留了空間。李克強總理説,“中國這麼大,又在加速現代化的進程中,很多事情瞬息萬變。不能讓陳舊的政策捆住市場正當競爭的手腳。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事實上,《條例》的出臺讓正在進行中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在法規上實現了“配套”,讓“寬進嚴管”的“嚴管”有了法律依據。 如果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看作一個齒輪,那麼一個半圓應該是註冊登記制度的改革,而另一個半圓則是信用監管體系的建立。這兩個半圓的“無縫對接”,將更好地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有利於市場主體發揮活力,也為政府的監管創新提供了前提。 註冊登記制度改革,也即所謂“放權”,降低企業創業的門檻,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而信用監管則是政府監管的創新——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向事中、事後監管。即“管”得科學,符合市場的需求。用李克強總理的話説,“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管企業,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規範企業”。這不僅需要政府簡政放權、轉變觀念,而且需要法規的保障。 李克強指出,“《條例》是政府簡政放權的配套措施,是‘放管結合’的重要組成部分,既可防止‘一放就亂’,培育健康的市場環境,實際上也是誠信守法企業的內在需求。” 在上周的經濟形勢座談會上,幾位來自不同行業的企業家曾經不約而同地向總理要求,“不要補貼、只要公平”,“只要有規範、公平的競爭環境,企業自己就可以做好”。在23日的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重提此事。他説:“如果對坑蒙拐騙、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産權的行為沒有更加嚴厲的懲處,好的企業就發展不起來,就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顯然《條例》出臺將讓政府的監管之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中“硬起來”。比如,其要求設立經營異常企業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對不按時公示或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採取信用約束措施,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門間互聯共享信息平臺,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提升監管水平。對不守法、不誠信行為“廣而告之”,讓違法企業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為誠實守信的企業樹“金字招牌”,讓誠信企業在公平競爭中不斷增多壯大。 一些先行試點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地方也對《條例》出臺寄予厚望。重慶市在今年1月28日即在全市全面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重慶市工商局信用處處長張俊林告訴記者,早在2006年,重慶市即建立了企業聯合徵信系統,現在他們在其中增加了黑名單模塊。“過去工商的信息,稅務看不見;稅務的信息,工商看不見。建立了聯合徵信系統後,工商部門每登記一個企業,稅務部門都能在平臺上看到,避免了‘辦了執照,卻沒有稅務登記證的問題’,打破了信息孤島。”“過去股權轉讓中偷逃稅收問題嚴重,通過信息共享,工商部門將辦理股權轉讓的企業名單傳給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追繳稅收,去年僅僅是九龍坡區和渝北區追回的股權轉讓稅收就達3.1個億。” 張俊林坦言,目前企業基礎信息及優良、不良等信息,還只是部門之間可以看到。因為有法律法規的問題,公眾通過網絡只能查詢到企業的基礎信息。《條例》公佈實施後,公眾將可以查詢到企業的處罰信息。(記者 潘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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