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順昌縣五名基層紀委書記因監督不力被問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9 16:10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福州8月19日電(記者 蘇傑)福建省順昌縣某鄉紀委書記日前因對本單位公車私用問題監督不到位而被縣紀委廉政約談。至此,該縣已有2個鄉鎮和3個縣直單位的紀委書記分別被縣紀委實施廉政提醒和廉政約談。

今年以來,順昌縣紀委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把監督作為最基本的職責,積極擔當起監督責任,重點是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情況的監督。

為了確保監督到位,順昌縣紀委對下級紀委進行再監督,發現有的部門和地方存在怕監督、監督鬆懈、監督偏軟等監督不力的問題。縣紀委對監督不力者一律進行問責,問責形式主要有廉政提醒、廉政約談、效能問責、誡勉教育等。順昌縣紀委監督“監督者”、問責“問責者”的做法,有效促進了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的落實。

責任編輯: 楊磊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