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統籌新農合大病保險10月在河南推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21 10: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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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鄭州8月21日電(記者甘泉、王爍)記者從河南省衛計委獲悉,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將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這個省參合農民在新農合報銷後,合規自付費用超過1.5萬元以上的可獲大病保險再報銷。河南也是目前全國首個實現的全省統一籌資標準、出院即時結報的省份。

    據了解,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由新農合基金支付,不再額外向農民收費。根據各地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水平,2014年度參合農民籌資標準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與大多數大病保險試點地區採取新農合資金市級統籌相比,河南在全面推開大病保險時率先實施省級統籌,統籌層次更高讓資金池更大、抗風險能力更強,保障水平更高。

    根據《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規定,河南大病保險2014年的起付線為1.5萬元,1.5萬至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至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後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範圍。

    此外,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範圍,住院參合患者可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

責任編輯: 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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