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海南省政府批准,省財政廳、省審計廳近日聯合印發了《海南省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海南省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目前已全面啟動。 據了解,近一年來,海南省在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臺了《海南省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海南省省委省政府關於公款報銷接待費用的若干規定》等系列文件,取得了較好效果。但少數單位財經紀律意識淡薄、預算資産財務管理不到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依然存在,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堅決予以糾正和防範。 據悉,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範圍覆蓋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內容為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具體包括:預算收入管理情況、預算支出管理情況、政府採購管理情況、資産管理情況、財務會計管理情況、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完善3個階段進行,于10月中旬結束。 為確保海南省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全面開展和有效實施,省財政廳、省審計廳成立了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專項治理工作。(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吳曉姍 實習生 周川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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