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守護法治生命線——四論學習貫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27 17: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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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也是人民群眾感知依法治國的一把尺子。司法公正與否,不僅影響人民群眾對法治中國建設的信心、對黨風政風的評判,更關係到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實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實現公正司法的目標,明確了“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突出了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回應了社會和公眾對於司法公正的高度關切,為更好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保障公平正義的實現,也體現著對社會公正的重要引領。可以説,沒有公正司法,就沒有社會的公平正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問題,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現象時有發生,損害了法律權威,也危害到社會公正。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就是要通過完善體制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大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力度,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深層次問題,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讓司法為社會支撐起公平正義的廣闊天空。

    公正司法,首先要強化體制機制的保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是實現公正司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礎。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出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等關鍵舉措,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進一步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是搞好司法工作、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只有確保辦案質量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才能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

    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杜絕腐敗。公正司法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自然不能例外。一方面,進一步健全司法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裏運行。通過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法律監督,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築起最嚴密的籬笆墻,給群眾詬病的“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架上“高壓線”,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另一方面,還要依靠人民群眾的監督,構建陽光司法機制。通過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活動,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力量,以公開促公正,使司法機制在陽光下運行。

    公正司法,最終要落實到法律的執行中,體現在執法者秉公執法的過程裏。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是確保司法公正的關鍵。建設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是首位,通過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完善職業準入和人才招錄等制度。只有創新培養機制,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才能為建設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培養源源不斷的人才及後備力量。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代表了國家法治文明程度,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公正司法,必將充分發揮法治對於國家發展進步的保障、支撐和推動作用,為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民族復興偉大夢想夯實法治之基,凝聚磅薄之力。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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