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海關總署發出通知,要求以建設法治海關為重點抓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全國海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深化法治海關建設實踐,爭做學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模範。 通知強調,建設法治海關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窗口,要按照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標要求,繼續在轉變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解決海關執法領域突出問題上取得新突破。要繼續在營造“學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環境上下功夫,營造公平競爭的海關監管環境,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正就在身邊,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將解決突出問題與完善配套制度緊密結合,從源頭治理,靠制度保障。 通知指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深化海關改革要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要著力提高海關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促進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帶頭學習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努力發揮好法治對深化改革的引領作用,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依法實施。要及時梳理總結改革的經驗,善於把改革措施轉換成法治措施,實踐成熟的改革成果要及時用法治手段鞏固下來,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識、推進改革進程、化解改革矛盾。繼續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為全面深化改革夯實法規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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