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地方債務風險能否實現軟著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3 12: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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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 任峰)地方試點自主發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完善法律法規……今年以來,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改革措施不斷。然而,一面是經濟增速趨緩的嚴峻形勢,一面是多年累積的債務負擔,面對重重壓力,各項改革措施能否推動地方債務風險實現軟著陸?

撒開防控風險的“安全網”

12月初,財政部對外公佈了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的30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示範項目。其中,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多達22個。在經濟增速放緩、融資難度增加的形勢下,PPP成為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新砝碼。

“推廣運用PPP模式,不僅能拓寬城鎮化建設的融資渠道,還能有效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孫潔説。

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提出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相關要求。此後,一系列相關文件陸續出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目前,《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已提出,鼓勵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此外,意見還就舉債主體、舉債方式、舉債規模、舉債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與政策法律改革並行的是實踐領域的突破與創新。自5月起,北京等十個地方政府開始試點債券自發自還。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一張全面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大網正在形成。

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相比于密集出臺的各種政策,市場更關心這些政策能否發揮作用。畢竟,地方債務已經非常龐大。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超過10萬億元。隨著地方政府債務的不斷累積,不少人擔憂地方債風險可能會引發“中國版歐債危機”。地方債務風險能實現“軟著陸”嗎?

從風險角度看,地方政府債務還沒到不可控的地步。中央與地方政府加在一起的債務率不高,與出現政府債務危機的國家相比還很低。

從政府性債務與政府資産的對應關繫上看,我國政府性債務主要用於市政建設、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等領域,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質資産作為償債保障。

儘管當前經濟增速有所放緩,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但這並非化解地方債務無法逾越的障礙。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博明認為,中國經濟從以往注重總量和速度轉為注重結構和質量,並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果——過剩産能逐步壓縮,新産業快速增長。地方債風險總體可控。

專家認為,通過債務期限合理調整,比如借新還舊,可以使債務鏈不斷。隨著期限的拉長,財政支付能力在不斷提高,債務可以回到一個安全水平。這將是一個時間換空間的過程。如果這個過程處理的好,不可能發生系統性的政府債務危機。

配套改革還需繼續深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地方財政失衡問題由來已久,解決起來也絕非一日之功。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張茉楠説,政府債務不僅僅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問題,即使是美、日等發達國家,也面臨巨大的赤字壓力。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除了加強外部約束監督,規範發債流程外,還應進一步解決地方債産生的根源問題。

張茉楠説,地方財權與事權的非對稱性和不平衡發展,使地方政府長期面對資金缺口,是地方債務形成的重要原因。僅僅是規範發債流程、加強監督還不能完全遏制地方債務風險,未來,還應進一步理順地方事權財權,重新定位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

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今年完成了20年來的首次大修,並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預算法第35條和第94條,從舉債主體、用途、規模、方式、監督制約機制和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做了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麼借、怎麼管、怎麼還等問題。

目前,全球許多國家的地方收入大致等於或者略高於地方支出,體現出收支對等的原則。因此,化解一系列風險還需要健全地方稅體系,通過改革和完善已有稅種以及開徵某些新稅種來填補目前地方稅種的缺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同時,重新劃分市場和政府的邊界,規範地方事權。最終實現財權與事權匹配。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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