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系統:過問案件全程留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6 10: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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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2月26日電(記者吳光于)“法院現在的工作機制更加能夠保證法官不受干擾地獨立辦案,‘批條子’‘打招呼’再也行不通了。”2月25日,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動上,一名法官對記者説。

2014年以來,四川法院系統建立起“過問案件全程留痕制度”,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如今在四川省各級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中,非因履行職責的機關、組織、人員向承辦案件的法官、合議庭遞交涉案材料、過問案件,均需登記。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法院工作人員,以及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均不例外。

按照該制度規定,合議庭書記員要對所有非因履行工作職責轉來的材料進行登記,負責填寫《過問案件全程留痕登記表》,載明過問案件材料的來源、過問單位或部門、過問人姓名、職務,涉案案由、案號、承辦法官姓名、過問的方式、內容等。

制度還規定,各審判業務庭廉政監察員可以閱看非因履行工作職責轉來的材料,當事人有反映的,可以旁聽開庭審理、合議庭合議等方式開展靜默監督。

承辦法官必須將非因履行工作職責轉來材料的處理情況寫入審理報告,並如實向合議庭、審委會彙報。各審判業務部門廉政監察員每半年將本部門過問案件留痕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書面報告直接報送本院紀檢監察部門。

“全程留痕制度就是要保證在審判執行的過程中,哪有過問哪就有記錄和監督。”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海萍説。

她表示,近年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審判執行工作中的流程、細節、漏洞開展了廉政風險排查,並針對性地出臺了18項制度規範司法行為,包括嚴禁法官私自接觸、會見涉案人員,完善對訴訟費、執行案款的管理監督等,同時對司法腐敗持續保持“零容忍”態度,2014年共查處違紀違法幹警61人,同比增加69%,其中追究刑事責任7人。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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