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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試點向企業免費發放“創新券”

2016-11-02 14:00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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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創新服務機構有成果和服務,可科技資源運用效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産業要升級,卻面臨較高的創新成本。怎麼破題?我省近日決定實施科技創新券試點方案,政府向企業免費發放創新券,企業使用創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等單位和企業(統稱為“科技創新服務機構”)購買科研創新服務後,可持創新券到政府相關部門兌現。

“政府發放的創新券有5000元、1萬元、5萬元三種面額,可多張聯合使用,有效期為兩年,能滿足科技型企業個性化研發需求和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記者從印發實施的《海南省科技創新券試點方案》和《海南省科技創新券管理暫行辦法》中了解到,企業與科研創新服務機構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的,創新券發放的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訂立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該負責人説,推行創新券,既可以為科研院所創造技術服務收益和相關衍生服務收益,還能改變我省企業缺乏創新資源和創新能力的局面,發揮財政資金的“四兩撥千斤”作用。

科技創新券是針對區域內經濟實力不足、創新資源缺乏的企業而設計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用於企業向科技創新服務單位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或技術服務。作為一種聯接企業與科研院所的“創新貨幣”,創新券不直接將資金給企業,而是通過紐帶作用,將企業的創新需求與科研機構的技術優勢充分結合,利用經濟契約方式,促進産學研深度合作。

據了解,省科技廳負責創新券的申請、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省財政廳負責創新券資金經費預算安排與監管,有需要的企業可登錄省科技廳官網了解具體申請細則。(記者 王玉潔 實習生 熊珊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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