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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交強險制度運行十年來成效顯著

2016-11-11 16:30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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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7月1日以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制度運行已滿10年。在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10年來通過各相關部委的共同努力,交強險制度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保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保障交通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保障作用日漸凸顯。交強險制度的實施提升了公眾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多的道路交通參與者享受到交強險提供的風險保障。從2006年7月至2015年底,交強險累計處理賠案1.6億件(其中墊付搶救費用202萬件),累計提取救助基金120億元。交強險制度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安撫了受害人及其親屬的情緒,有效緩解了交通事故處理的壓力,交強險及救助基金在交通事故領域救急、救難作用進一步顯現。

二是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保監會先後建立了“交強險財産損失無責賠付簡化處理機制”“交強險重大人傷事故提前結案處理機制”“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賠款機制”,形成覆蓋交強險財産損失及人身傷亡快速理賠的完整體系,提高了事故處理的效率。

三是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在全國建立交強險費率與交通事故記錄挂鉤的浮動機制,多個省市建立酒駕與交強險費率聯絡浮動的制度,提高了駕駛人員的安全駕駛意識,對於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四是輔助社會管理成效明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有關聯合發文的要求,各財産保險公司從2007年開始積極履行車船稅代收代繳義務,有效堵塞稅收徵管漏洞,提高了稅收徵管效率。

在我會及相關部委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交強險綜合成本率繼續下降,因交強險長期經營虧損而産生的風險得到緩解。在交強險制度運行滿10週年之際,我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調研和總結,深入了解交強險實際運行情況,推進交強險制度進一步完善。同時積極採取措施著力解決交強險經營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升交強險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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