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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調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每人每月增加159元

2016-11-25 16: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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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1月25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25日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159元。

湖南省人社廳和財政廳日前發佈了《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通知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對《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後(2004年1月1日後)、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條例的規定,已享受傷殘津貼的在職工傷人員調整增加傷殘津貼。符合以上調整增加傷殘津貼範圍的工傷人員,其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159元。本次調整後,傷殘津貼低於2016年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到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通知,參加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並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增加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參加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並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增加的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此外,從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認定為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仍符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並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調整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4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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