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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臺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2016-11-30 10:44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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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記者在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我省首部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該《條例》對基本公共服務、養老評估、醫養結合、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長期護理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有前瞻性的規定,將成為老年人的 “護身符”和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

《條例》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鄉鎮街道、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區的基礎性、支撐性、零距離的特點,規範了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內容,打通服務老年人的“最後一公里”。根據《條例》規定,政府應當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相應的服務:為低保老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提供個人繳費補貼;為低保老人和經濟困難孤寡老人優先分配保障房;為特困供養老年人建立個人健康檔案,提供每年一次免費常規體檢;為經濟困難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免費醫療護理;為80歲以上老人發放津貼,對100歲以上老人給予特殊照顧;為70歲以上行動不便老人提供上門辦證和公證服務;提供醫囑公證、房産公證、追索贍養費等法律援助服務;為高齡、失能老人達到規定人數的社區,提供日間照料等服務。

《條例》還對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作了硬性要求。新建住宅區配套建設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記者 張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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