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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正式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

2016-12-10 11: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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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2月10日電(記者 唐榮桂)記者從廣西桂林市衛計委獲悉,該市10日起在城市公立醫院正式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藥品將按實際進價實行零差率銷售。

據了解,桂林市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的公立醫院包括桂林市人民醫院、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桂林市第三人民醫院、桂林市婦幼保健院、桂林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桂林市中醫醫院(市皮膚病防治醫院)、桂林市口腔醫院、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等8家市屬公立醫院;自治區南溪山醫院、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參照執行;解放軍第181醫院可參照執行。

這次價格調整有升有降,其中降價項目主要是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提價項目主要是體現醫務人員勞務技術價值的門急診診察類、護理類和手術類等。同時,調整後的服務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價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予以支付(自費項目除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患者門診診查費及住院自費部分可以從個人賬戶支付,總體上以不增加參保、參合人員個人醫藥費用負擔為原則。

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以後,城市公立醫院的補償將由原來的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對公立醫院因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政府補助15%。財政補助的範圍為列入桂林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市屬公立醫院。區直及部隊醫院補助資金按原渠道解決。對特殊情況的由市人民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激勵支持。

此外,對公立醫院承擔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降消、艾滋病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經考核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實施足額補助,對傳染病、精神病、皮膚病等專科醫院的政策性虧損給予適當補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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