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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紅黑榜”
“黑榜”企業將多方受限

2016-12-14 17: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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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廈門12月14日電(記者 顏之宏)記者從廈門市消防部門了解到,《廈門市公安消防支隊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暫行辦法》已于日前進入實施階段,符合16種情形的消防安全失信行為,信用主體將被列入“黑名單”,在行政許可、市場監管等8方面受到限制。

廈門市公安消防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16種情形包括“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等。進入 “黑榜”的企業將被實施信用提醒、誠信約談、重點監管、聯合懲戒等措施,同時也將受到頻次更高且更為嚴格的日常消防監督和檢查。

此外,進入“黑名單”的企業還將被抄送給有關職能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在實施行政許可、市場監管、資質管理、工程監管、上市管理、信貸支持、財政補貼、徵信管理等方面予以限制。

廈門市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採集、推送、使用及管理消防安全守信行為和失信行為信息。被認定為失信行為的信用主體從列入市、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之日起45日內,如主動整改、糾正失信行為,可以按規定程序申請信用記錄修復。經核查確認整改情況符合要求的,消防部門不再將其列為“黑榜”企業。

廈門市消防部門還設立了消防安全信用“紅名單”,該名單有效期為3年,包括“消防工作經驗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以現場會形式推廣的”等5種情形可升格為“紅榜企業”。進入“紅榜”的相關企業將在消防審批、公共服務上享受“綠色通道”待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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